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款,若民间借贷案件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法院可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如后续调查不立案、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或法院终审判决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这表明,只要之前的诉讼未涉犯罪或已判定无罪,当事人有权重新起诉,法院将据实情决定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欠钱不还可以送去坐牢吗
倘若身为债务人者,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具备履行之能力却依然拒绝执行,同时该行为情节严重时,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刑期可延长至三年以上但低于七年,同时需缴纳罚金。换言之,倘若债务人的欠款未归还的行为构成了对判决和裁定的恶意抗拒,情节又相当严重的话,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被送进监狱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欠钱不还可能会坐牢吗
倘若欠债未还之举演变为公然拒绝履行由人民法院已产生法律效力之判令、裁决,那么该行为将受到人民法院的严肃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以及拘留等惩处方式。若情况恶劣,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从而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追究。因此,如果当事人的欠款不还行为确实已达到拒不执行法院裁决和判决定性的程度,而且情节极为严重,那么其将有可能因涉嫌违法而面临牢狱之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如果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应当驳回起诉并将线索材料移送给公安或检察机关。如果公安或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可以以同一事实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对于欠钱不还的情况,如果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涉及到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或者法院判决后认定不构成犯罪,当事人是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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