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子婚后卖了钱给父母是否合法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所得款项赠与父母是否合法
该行为是合法正当的。处理结婚前拥有的财产赠予父母的途径主要如下:在大多数情形下,财产所有者可以自行与自己的父母签署赠与协议,从而实现将结婚前所持有的财产无偿转让至父母名下的愿望。
然而,对于涉及到不动产这一贵重资产的赠与行为而言,必须完成相关的过户手续,否则,不动产的所有权并不会因此而发生实质性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婚前房子婚后卖能分钱吗
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出售的情况,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一种可能性是,若婚前房产为单方面全额出资购买且仅以某一方名义进行登记备案,则此房产毫无疑问地归该登记者所有。在此基础上,无论在婚后何时将房产卖出,所得收益都应归属于该登记者,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另一种可能性是,若婚前某些款项由某一方支付,然而房产依旧是以单方面名义登记,随后在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当出现离婚情况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的部分会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此,这部分利益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房子婚后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前购房之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倘若在婚前购买房屋,则房屋所有权归属购买者本人,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然而,如果是婚后两人以共同收入进行贷款偿还,那么这部分贷款就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此外,若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向银行申请贷款,婚后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且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的名义之下,那么当面临离婚情况时,对于这种不动产,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所得款项赠与父母是合法的。通常,财产所有者可自由签署赠与协议,将婚前财产无偿转让给父母。但涉及不动产,需完成过户手续,否则所有权不变。因此,只要按法律程序操作,该行为即合法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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