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到期释放条款还有效吗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期满后被释放的条款依然具有适用效力。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执行期限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而刑事拘留期满后予以释放,正是遵循了法律程序并切实维护了公民权益的重要体现。在法律所设定的期限内,若侦查机关无法获取充分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存在罪行,抑或其继续羁押的条件不再满足,则应依法释放该名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到取保候审到走几个流程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申请取保候审流程分四阶段:先由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向执法机构提交申请;然后执法机构在特定时间内审查评估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等;若批准,责令嫌疑人找保证人或交保证金以遵守规定义务。整个过程有明确的步骤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到期后怎么办
刑事拘留期限满后,公权力机关依案情进展采取不同策略。若证据充足,侦查机关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通过则涉案人员继续监禁并进入审查起诉。反之,若证据不足需进一步调查,就应改变强制隔离措施,如转保释或监视居住。若发现案件不具担刑责条件,公权力机关应依法撤案,解除强制措施,释放被拘留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到期释放条款仍然有效。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有法定的期限限制。
刑事拘留到期释放是符合法律程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侦查机关未能获取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不符合继续羁押的条件,就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