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第三次签多久
关于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期限的探讨
于用人单位而言,若能按照规定连续与其雇员签署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第二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倘若该雇员明确表示希望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依法给予满足并签订相应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请注意,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等同于永久性合同,但在有相关法定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拥有解除与员工之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限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有规定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期限并未作出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此项事宜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实际情况,依平等自愿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后予以确定。一般而言,第二次签署的劳动合同时长可以设定为固定期限,比如一年、两年等具体年限;
另外,也可采用无固定期限的形式。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亦可签订以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任务所需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关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限的问题,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未作出硬性的强制规定,具体的时长往往会依据雇主同员工进行友好商议后加以确定。
然而,总体上来看,有可能是签署默认性质的定期劳动合同,例如3年期或5年期等等,也存在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但是,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并且该员工并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任何情形,那么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续签期限是多久
用人单位可与员工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第二次申请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同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终生合同,雇主在合理情况下有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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