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后会被判实刑吗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存在被法院判定实际服刑的可能性。
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仅作为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手段之一,并不能直接揭示或预示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若犯罪行为的事实清晰明了,相关证据确凿无误,且所涉罪名严重,不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话,那么被判处实际服刑的可能性便会相应增加。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展现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后会被再抓起来吗
在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存在再度被拘留的可能性。假如被批准取保候审的涉嫌犯罪的被告或被告人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未获得执行机关的同意擅离其所居住的市区县范围、对证人进行不正当干扰等行为,那么他们极有可能面临着被司法机关重新收监的命运。此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重大变化,那么这些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也有可能会再次被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后警察查身份证能查出具体事情吗
取保候审期间,警方查阅身份证是否能查知具体事项
若能进行相关调查,那么即便是目前并未被列入警方的通缉名单内,也不应当直接被强制带走。具体而言,需要根据所处取保候审的相应阶段来判断可能产生的影响;只要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明便不会触发报警机制。通常情况下,当个人已身陷刑事案件的漩涡中,有关部门则会依法调阅其个人档案以做进一步核实其是否存在前科轻罪记录以及犯罪行为规范等问题。
1.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倘若由于缺乏充分的证据以至于公安机关无法继续推动案件审理程序,此时必须释放当事人。
然而,若要求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并不意味着其已洗脱嫌疑获得无罪释放资格,相反地,这恰恰表明公安机关还将积极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2.当公安机关经补充调查依旧未能获取充足证据时,其将会解除对当事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3.对于补充调查次数,公安机关最多只能进行两次。在第二次仍未能获取新的可靠证据之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以此补偿其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仍可能面临实际服刑判决。它仅为刑事强制手段,非案件结果预兆。若罪行明确、证据确凿且严重,不符缓刑条件,则服刑可能性大。但判决受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多重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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