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债怎么起诉对方

最新修订 |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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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分公司欠债时,得先弄清楚分公司有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是没有,那就得把总公司当作共同被告。接着准备起诉状,得把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写清楚,还要收集像合同、欠条、转账记录这类的证据。然后把诉讼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来讲,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不过要是合同纠纷的话,也能往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分公司欠债怎么起诉对方

一、分公司欠债怎么起诉对方

对分公司提出债务索赔,先确定其有无独立法人地位,无则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然后起草含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的起诉状,收集合同、欠条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一般依“原告就被告”,合同纠纷也可选合同履行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分公司欠债怎么偿还本金

在正常情况下,当分公司背负债务时,理应优先使用分公司自有资产对债务本金进行清算偿还。若然分公司的资产潜力无法满足债务的全额偿付需求,那么该义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到总公司身上来,由总公司承担起补充清偿责任。这是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需由公司整体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三、分公司欠债怎么偿还本金的

分公司负债,先以其自有财产偿还债务本金。若资产不足,总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所属公司承担。但特殊业务中,分公司有独立核算财产和经营权限,债权人可直接向其求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起诉分公司欠债,首先要确定分公司是否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没有,应当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准备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欠条、转账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如果是合同纠纷,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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