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是否破产

最新修订 | 2024-11-10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70人
专家导读 集团公司要是破产啦,那旗下的子公司可不一定就跟着破产哟。从法律角度讲,集团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呢,它们各自有自己的资产和债务责任。子公司得用自己的钱和东西来还债务,集团破产了可不会直接让子公司也破产。所以说呀,子公司到底会不会破产,不是必然跟集团同步的,得看具体的情况到底是啥样的。
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是否破产

一、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是否破产

当一家集团公司遭遇破产事件时,其旗下各个子公司并不必然会步其后尘。在法律意义上,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体,皆需各自运用其所有可支配之资金与财物,来独自承担起自身所背负的债务责任。因此,即使集团公司面临破产危机,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触发子公司的破产程序

然而,若子公司本身亦已达到破产的法定标准,例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产规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等状况,那么该子公司同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集团公司破产欠债怎样还

在企业集团面临破产困境之时,其债务的归还必须尊重并遵循特定的法制程序及原则。

首先,在启动破产流程时,将组建专门的破产清算团队负责调查、评价以及处理公司所有的财产与资源。而在负债偿付的环节中,需严格依照以下依次进行的步骤进行:

1.先优先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

2.其次是向员工支付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同时还包括那些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3.接下来是支付除了上述第二点提到的项目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方所拖欠的税款;

4.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集团公司破产员工怎么补偿

当一家大型企业集团面临破产后,对其旗下员工所采取的补偿措施一般主要包含下列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有责任按照每位劳动者在所属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并且应当依据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固定标准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在岗员工。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那么也应该按照1年的标准来计算;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间未达到6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集团公司破产,旗下子公司不一定随之破产。在法律上,集团与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各自拥有独立资产与债务责任。子公司需用自身资金与财物承担债务,集团破产不直接触发子公司破产。故子公司命运非必然与集团同步,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是否破产
一键咨询
  • 166****3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怎么办
1.集团和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集团破产不会波及子公司。集团债务由其自身资产承担。 2.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所有财产及期间所得均视为债务人财产。 3.公司可设立分支机构,但需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母公司名称需要带集团或者集团或者集团吗
[律师回复] 目前,各国对母、子公司概念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不尽相同。例如,按照《模范公司法》的规定,若某一公司的一类股份中,至少有90%已公开发行,并且售出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则前者为子公司,后者为母公司。日本则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之股本,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我国理论界通常认为,所谓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能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此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为另一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即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差别。分公司的概念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甚至遍布全世界,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企业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而企业本身则被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同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分公司没有的法人地位,又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是完全的法人。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企业法律形式不规范,“分公司”作为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法律意义使用的。许多
企业名称必须带有集团或者集团集团的字样吗
[律师回复] 目前,各国对母、子公司概念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不尽相同。例如,按照《模范公司法》的规定,若某一公司的一类股份中,至少有90%已公开发行,并且售出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则前者为子公司,后者为母公司。日本则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之股本,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我国理论界通常认为,所谓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能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此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为另一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即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差别。分公司的概念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甚至遍布全世界,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企业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而企业本身则被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同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分公司没有的法人地位,又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是完全的法人。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企业法律形式不规范,“分公司”作为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法律意义使用的。许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怎么办
1.集团和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集团破产不会波及子公司。集团债务由其自身资产承担。2.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所有财产及期间所得均视为债务人财产。3.公司可设立分支机构,但需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请问集团公司破产申请书格式需要怎么写?我们公司最近经营不善,准备要申请破产,需要写破产申请书。
[律师回复] 申请人:________,男, 45岁,汉族, _______省 ______市人,服装商业个体户, 现住 ______省 _______市 _______区 _______街 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服装厂,厂址:______市 ______区 _______街 ______号。 法定 代表人:郝 _______,厂长。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 _______服装厂严重亏损,确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裁定宣告该厂破 产还债。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 ______服装厂原属国营企业,是一个有职工不到 200人的小厂。申请人 _____于 ______年开始经营个体服装销售业,常年向被申请人批发服装。 _______年 ______月和 ______月, 被申请人声称资金周转不灵, 现将向申请人借人民币 ______万元, 并无担保,先后各出借据一张,写明一年为期,到期如数归还,不计利息。但在借用款 项期间,对申请人批发的服装,按批发价再优惠 1%.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申 请人曾多次索要借款,但被申请人一直以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为由,要求缓期 ; 要 求以批发的服装折抵欠款,被申请人不同意。
据了解,被申请人从 ______年 ____月起,每月只发给职工部分工资,历时达半年。 截至目前为止,两年来,估计该厂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约 43万元。历年拖欠税 款共约 48万元 ; 拖欠银行抵押贷款 22万元 ; 向被申请人登门索债的经营销售服装的个体 户约 30户,债款约 50万元。亏欠款项总数在 170万元以上。而被申请人所有的厂房和 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约 100万元,流动资金,包括半成品服装在内,约 32万元,资产 总值不过 130万元,确已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同时,被申请人所经营的服装生产仍在 继续亏损,毫无扭亏为盈的迹象,长此下去,越发不可收拾,破产还债将会全部落空。
上述情况,请向本市 ______区轻工业局、税务局和被申请人进行调查,即可证实。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你院早日宣告被 申请人破产还债,以求破产债权至少得到部分偿还,实为感盼。
此 致 gt; _____市 ______区人民法院 gt; 申请人:________(盖章 )gt;
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团破产清算子公司怎么处理?
集团和子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破产清算的,不会连累子公司也进行清算,集团的债务由集团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集团公司与企业集团的区别
[律师回复] 1、法律地位不同
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2、内涵不同
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联合。    
3、注册方式不同
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4、组织机构不同
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5、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
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6、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
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59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集团公司和企业集团一样吗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团公司和企业集团一样吗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集团的全称不可以叫集团公司:集团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集团的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集团和公司的区别: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1股东为2个(含2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明白了公司和集团的区别也就知道了为什么又的企业叫公司又的企业叫集团了
什么叫申请破产保护?对破产公司或集团有什么好处吗?
[律师回复]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团破产清算子公司怎么处理,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集团破产清算子公司怎么处理,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她们集团因为营业不当和股东的撤资的原因,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什么是集团申请破产保护呢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犯罪集团和犯罪集团的区别,犯罪团伙和犯罪团伙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组织俗称,比性质的团伙更成熟更高级一些,最明显特征是跟白道关系密切,有自己的。甚至有些经过洗白后经营的都是合法生意,只不过在争夺和维护利益过程中会采取非法暴力手段。只为了利益而争斗,不再跟其他团伙置气,而且只要跟他们没有利益冲突,一般不会无缘无故为难平民百姓。 涉黑犯罪集团是最成熟的犯罪组织,具有强大的权利和财力支撑,而且一般有成型的公司,团伙组织比较稳定,具有明确的分级和分工,经营的生意大多数是合法的,即使有非法成分也会冠以合法生意的名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之一 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区别吗?
在诉讼中确定原、被告主体资格时会发生争议,某某集团公司作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一般都不会发生争议,但在某某企业集团诉讼时则容易出现问题,即企业集团可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诉讼或应诉。理论界有人认为企业集团与联营企业相同,故在法人型联营情况下,具有法人资格;也有人认为企业集团并非联营,而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人格。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怎么区分犯罪集团与犯罪犯罪集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集团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第一,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组织以及犯罪团伙并无明显的区别。实践中的实际情况是,犯罪集团的人数常常比犯罪团伙多,而又比组织少一些。当然,也有一些小型的犯罪集团,人数比犯罪团伙少得多,而一些较大规模的犯罪团伙人数比较多。 第二,犯罪组织比较固定。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组织固定性、稳定性,主要表现为集团内部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即所谓首领、头儿,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形成统一的组织形式与纪律,进而实施各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活动。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组织形成明显的区别。犯罪团伙内部一般没有明显的纪律性,而组织表现出更强的纪律性,组织结构更为稳定,首要分子常常构成对组织成员的相当强的人身控制,一般成员形成对于组织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的依附关系。 第三,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活动。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组织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一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只有少数团伙犯罪存在一种不稳定、不固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集团犯罪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统一地实施各种各样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当然,小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往往既是犯罪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犯罪活动的直接参入者。常见的实际情况是,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次数相对较少,而组织实施犯罪的次数明显地要多。一些犯罪集团会表现为专业化的特征,但是远没有专业化的组织突出。 犯罪集团由于人多势众,犯罪时间长,作案次数多,犯罪气焰嚣张,横行无忌,手段凶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继续犯罪的危险性都很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历来都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 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 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犯罪集团主要有反集团、集团、拐卖人口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诈骗集团、集团、贩毒集团等。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 。在中国,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以外,都应从重处罚;对其他主犯也应从重处罚;对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胁从犯,则根据其犯罪情况,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集团公司破产子公司是否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