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人质后杀害是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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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绑架并杀害他人质这种行为极其恶劣,属于严重犯罪。按照法律规定,要是为了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或者控制人质,一旦罪名成立,就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还要附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是情节稍微轻一点,那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要是在犯罪过程中导致人质重伤或者死亡,刑罚就会加重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要把全部财产都没收。这种犯罪严重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对社会的危害极大,所以法律一定会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绑架人质后杀害是什么罪

一、绑架人质后杀害是什么罪

在实施绑架活动且掳获人质之后,对其加以残忍杀害,此种情形无疑应当归于绑架罪的严重情节范畴之内,需依法予以最严厉之判决,即采用死刑并同时没收犯罪之人的全部财产。

绑架罪,乃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要目的,通过绑架他人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控制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以勒索财物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控制的行为,一旦被认定有罪,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然而,如果在上述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杀害了被绑架者,或者对被绑架者实施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重伤甚至死亡,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制裁,即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且还会被没收所有财产。

这种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而且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了最为严厉的打击措施。

二、绑架杀害人质构成什么罪

在我国现行律法体系下,以暴力手段进行绑架并造成绑架对象伤亡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绑架罪”,其犯罪程度之严重甚至有可能导致罪犯被判处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出于意愿进行金钱勒索或将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均将面临严惩,包括但不限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和财产没收;而如果情节相对轻微,那么罪犯也将会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严厉惩罚。更为极端和严重的情况是,倘若罪犯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了杀害被绑架者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者导致其受伤或身亡等违法行为,其必将面临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且还需要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绑架杀害人质是什么罪

涉及到绑架人质以及对其实施致死行为,无疑构成了绑架罪的严重情节,其恶劣程度非同寻常。在这样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必将承受极其严厉的法律制裁。绑架罪的本质在于以勒索钱财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控制。然而,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对人质实施了杀害行为,那么这就构成了绑架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充分说明了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意深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极为严重。因此,对于那些实施绑架并杀害人质的罪犯,必须依法予以最严厉的惩罚。在司法实践中,这类罪犯往往会被判处死刑,同时还会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并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并杀害人质属极严重犯罪,依法适用死刑,没收全部财产。

我国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以人质控制,罪成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附加罚金或财产没收。

情节轻微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犯罪过程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刑责加重至无期徒刑或死刑,财产全数没收。

此类犯罪侵害人身财产权,社会危害大,法律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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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杀害被绑架人不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中的结果必须是基本犯罪行为造成的,且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的出现是过失。在绑架罪中,如果行为人为控制被绑架人采用暴力等手段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主观上并不追求被绑架人的死亡,对于死亡结果是过失的罪责,可以认定为结果加重犯,但毫无疑问,这种情形应属于“致被害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而对于为灭口或其他原因在绑架行为之外的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由于被绑架人的死亡结果不是绑架行为造成的,而是行为造成的,且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而非过失,故而,杀害被绑架人不宜认定为结果加重犯。

三,杀害被绑架人是行为加重犯。行为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除了基本罪的危害行为外,还增加了其他危害行为,或者实施了比基本罪行为性质更恶劣、更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同种行为,刑法对此仍规定为一罪,但加重其法定刑。我国刑法对行为加重犯从重处理的立法已有不少,如“交通肇事后逃逸,”加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拐卖妇女、儿童有奸淫被拐卖妇女行为的,加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杀害被绑架人就是极为典型的行为加重犯的立法例,且是将行为与结果组合在一起作为加重因素的犯罪形态,即杀害被绑架人既包含的行为,又包含被绑架人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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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而是作为对绑架罪适用“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一个法定加重情节,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的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第239条也规定,在绑架中:如果 第一个案例中的甲是14-16周岁的呢回答,属于另起犯意的故意:绑架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这种情况是是故意罪,而不是绑架罪!因为《刑法》第17条规定,跟故意罪的本质有一些不同! 第二个问题,这是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因为故意罪的前提必须是主观故意,而案件中甲是由于乙方家人的报警而将乙杀害,由于甲绑架乙并且将其杀害,这一点的话就要加重处罚!处死刑。由于甲在绑架乙的时候:妇女等性质恶劣的,十年是跑不了了!敲诈勒索罪的话得看敲诈的数额而定,所以还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不会判的特别重。如果是18岁的话后果就是死刑你好,这位朋友! 第一个问题,你说甲将乙绑架,后因乙方家人报警然后将被害人杀害逃跑,综合上面而定的话,数罪并罚的话!追问:已构成了绑架罪、罪以及敲诈勒索罪三项罪名! 第三个问题:第一个案例中的甲如果是14-16岁的话,乙!所以甲的行为是属于故意罪!不过鉴于甲已满14岁但不满16岁,杀害被绑架人的,这是属于《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于罪中加重处罚的一种,并且实施的是故意的犯罪行为,死刑是肯定跑不了了,不另行定故意罪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可参考资料:w/5565.htm  故意,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的行为,就构成故意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可参考资料:w/766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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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怎么判罚?
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为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绑架罪中严重情况,是需要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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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a绑架了乙,是故意杀人罪,还是绑架罪
[律师回复] 而是作为对绑架罪适用“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一个法定加重情节,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的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第239条也规定,在绑架中:如果 第一个案例中的甲是14-16周岁的呢回答,属于另起犯意的故意:绑架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这种情况是是故意罪,而不是绑架罪!因为《刑法》第17条规定,跟故意罪的本质有一些不同! 第二个问题,这是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因为故意罪的前提必须是主观故意,而案件中甲是由于乙方家人的报警而将乙杀害,由于甲绑架乙并且将其杀害,这一点的话就要加重处罚!处死刑。由于甲在绑架乙的时候:妇女等性质恶劣的,十年是跑不了了!敲诈勒索罪的话得看敲诈的数额而定,所以还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不会判的特别重。如果是18岁的话后果就是死刑你好,这位朋友! 第一个问题,你说甲将乙绑架,后因乙方家人报警然后将被害人杀害逃跑,综合上面而定的话,数罪并罚的话!追问:已构成了绑架罪、罪以及敲诈勒索罪三项罪名! 第三个问题:第一个案例中的甲如果是14-16岁的话,乙!所以甲的行为是属于故意罪!不过鉴于甲已满14岁但不满16岁,杀害被绑架人的,这是属于《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于罪中加重处罚的一种,并且实施的是故意的犯罪行为,死刑是肯定跑不了了,不另行定故意罪
a绑架了乙,是故意杀人罪还是绑架罪
[律师回复] 而是作为对绑架罪适用“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一个法定加重情节,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的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第239条也规定,在绑架中:如果 第一个案例中的甲是14-16周岁的呢回答,属于另起犯意的故意:绑架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这种情况是是故意罪,而不是绑架罪!因为《刑法》第17条规定,跟故意罪的本质有一些不同! 第二个问题,这是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因为故意罪的前提必须是主观故意,而案件中甲是由于乙方家人的报警而将乙杀害,由于甲绑架乙并且将其杀害,这一点的话就要加重处罚!处死刑。由于甲在绑架乙的时候:妇女等性质恶劣的,十年是跑不了了!敲诈勒索罪的话得看敲诈的数额而定,所以还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不会判的特别重。如果是18岁的话后果就是死刑你好,这位朋友! 第一个问题,你说甲将乙绑架,后因乙方家人报警然后将被害人杀害逃跑,综合上面而定的话,数罪并罚的话!追问:已构成了绑架罪、罪以及敲诈勒索罪三项罪名! 第三个问题:第一个案例中的甲如果是14-16岁的话,乙!所以甲的行为是属于故意罪!不过鉴于甲已满14岁但不满16岁,杀害被绑架人的,这是属于《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于罪中加重处罚的一种,并且实施的是故意的犯罪行为,死刑是肯定跑不了了,不另行定故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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