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涉嫌致他人轻微伤被诉至法庭,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法院依证据和陈述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若能证明无过失或对方有过错,赔偿责任可能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对方全责还需要赔医药费吗
倘若当事一方负有全责且身体受到损伤,就必须依法支付医疗费用;
然而,其条件是该起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的双方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非机动设备方负全责,但只要机动车辆方无任何过失,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辆方依然需承担至多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若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系因非机动设备操作人员或者行人为故意冲撞机动车辆而引发,则机动车辆方可不承担相应赔偿职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
责任方完全承担责任后,是否仍可申报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因交通事故己方全责,仍可申报工伤,前提条件是员工在往返工作单位以及下班途中,不幸遭遇并非自身主要过失原因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后。对于那些在上班期间,无论工作时间还是在工作场所内,或者由从事与本职岗位直接相关工作任务引发的意外事故伤害情况,均需经过专业鉴定机构的严格校验后方可确认为符合工伤标准的,亦可借此流程进行工伤申报审批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对方轻微伤起诉您到法院,可能会要求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定责任的归属和赔偿的数额。一般来说,如果您的行为确实导致了对方的轻微伤,您可能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如果您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对方也有一定的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能会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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