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普遍来说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而在已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待到案件审判完毕之后能否予以监外执行,这主要得视特定的犯罪详情与犯罪者的健康状态等诸多要素来决定。若确实符合监外执行的标准,那么通常是可以在司法判决正式生效并且完成相应的审批流程之后,得以顺利办理出狱手续。然而,若是累犯再度触及法律红线,他们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相比初次犯罪要大得多,因此获得监外执行的可能性将相对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累犯取保候审成功后怎么办
对于累犯实施取保候审且取得良好效果之后,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涉案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在地之市或县,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此外,还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的各项调查与审判工作。鉴于累犯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因此在后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累犯取保候审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规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累犯难以获得取保候审。主要原因在于累犯往往具备较高的社会危害性。然而,若存在特定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患有重症疾病、无法自行料理个人生活起居,亦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时,仍有可能予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累犯一般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已经取保候审,在开庭判决后是否能监外执行,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况和罪犯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如果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通常在判决生效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能出来。但累犯再次犯罪,其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大,获得监外执行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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