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经由检察机关审查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被捕但未提起诉讼的被告通常无需承受刑事责任,因为这种不起诉行为实际上表明了公诉机构认为所掌握的证据或者提出指控的理由不足以支持其展开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尽管被告有望获得释放,但是仍然可能需要继续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或者提供必要的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资料。在极少数情况下,若因错误逮捕而导致被告方遭受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有权向国家申请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逮捕后不起诉的案件会有案底吗
经审查后并未进行公诉的案件,从通常意义上讲,并不留下任何刑事犯罪纪录。而所谓的“案底”,实际上是指个体因涉嫌犯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裁定判定为有罪之后,由执法机构备案记录在案的犯罪事实记录。假如案件在
最后阶段并未进入诉讼环节,也就是未能成功经历法院的审判过程,那么自然也就无法形成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逮捕后不起诉会影响被害人的权益吗
若嫌疑人经捕获后未予起诉,则可能对受害者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原因在于此举可能致使受害者无法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获得相应的赔偿,亦或无法亲眼目睹犯罪行为人受到应得的惩处。在此种情形之下,受害者可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援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这并不能排除对受害者民事权益的保护,受害者仍有权利发起自诉或民事诉讼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不起诉,被捕但未起诉的被告通常免于刑事责任,因证据不足或指控理由不成立。虽有望获释,但可能需配合调查或提供证人证言。在极少数因错误逮捕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被告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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