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最新修订 | 2024-11-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定罪量刑依据是这样的:要是违反了贷款方面的法规去发放贷款,并且涉及的金额超过 100 万人民币,还导致了 20 万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那就构成了这个罪。金融机构以及它们的员工,一定得严格遵守放贷的规范,要是不遵守,那就得承担刑事责任啦。简单来说,就是不能违法放贷,金额和损失达到一定标准就要被判刑啦。
违法放贷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一、违法放贷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认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定罪量刑依据为:

首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在职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放贷行为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如果其违法进行发放贷款业务,涉案金额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方可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这里所述的违法放贷行为应当具备实际的经济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才可构成犯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素

违法发放贷款罪乃包含四大要素之特定罪行,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本罪行侵害之客体为国家关于贷款管理的有关法律制度;

其次,犯罪者必须实施有悖于合法性之授权规定和行政准则的行为,如怠忽责任或滥用权力,尤其是针对与犯罪者存在密切关系之外的人群进行贷款放款(或贷款未如期收回),且该行为导致了重大损失;

再次,犯罪主体非他人,只能是身处银行及其它相关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最后,也就是在主观上,犯罪者必须是出于疏忽之过错。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违法放贷罪可以取保候审

鉴于违法放贷罪中特定的条件,是有可能通过申请取保候审来获得相应的法律保障的。然而,此类申请的核准需要经过对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的全面评估,并结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特性进行综合权衡。如果该类犯罪疑犯或被告被指控涉嫌违法放贷罪,且他们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或者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又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那么这些人都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定罪量刑依据包括:违反贷款法规发放贷款,且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并造成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必须遵守放贷规范,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违法放贷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一键咨询
  • 141****0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违法发放贷款一百万元以上的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立案。借款机构的兴起意味着更多借款渠道的开通,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合法的贷款渠道,违法贷款渠道会伤害很多人的经济利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放贷罪立案标准是: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的规定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我们知道,向金融机构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贷款申请人不具备贷款条件而为其发放贷款,因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刑法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最新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应予立案追诉:1.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的规定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我们知道,向金融机构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贷款申请人不具备贷款条件而为其发放贷款,因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刑法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中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对有关贷款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要求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发放贷款;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等等。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我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对有关贷款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要求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发放贷款;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等等。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本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要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前提与基础。如果没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贷款的行为,即使具有其他玩忽职守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报销非法的开支等行为,办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处罚。所谓关系人,对于不同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外延会有所不同,这需要有关法规明确加以规定。就商业银行而言,它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列所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本罪贷款行为的对象,则是指上述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是给关系人提供信用贷款或优于其他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则应不构成本罪,依法需要治罪的,应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处理。
2、违反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如依法应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进行审查而不审查;依法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进行调查、评估却不调查、评估;依法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而不签订合同;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虽然进行了审查,但在审查中是否马马虎虎、应付从事,不作认真、细致、全面、深人的审查就作出合格的决定;明知申请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为了向其发放贷款,而向有关批准贷款的领导谎报情节或隐瞒真相;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由于人情关系或接受了借款人贿赂及某种利益,利用自己的职权擅自向其发放贷款;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而放松其他条件发放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利用手中职权指使或亲自就一些重要条款如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不予以明确;超越自己的职权,擅自批准发放贷款;等等。
3、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必须造成了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这是本罪行为在量的方面一个重要的限制。如果没有发生实际损失,或虽有损失但不是重大损失,即使有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亦不可能构成本罪。对于重大损失,其起点的数额现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还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及其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更是故意而为,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本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我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对有关贷款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要求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发放贷款;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等等。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本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要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前提与基础。如果没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贷款的行为,即使具有其他玩忽职守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报销非法的开支等行为,办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处罚。所谓关系人,对于不同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外延会有所不同,这需要有关法规明确加以规定。就商业银行而言,它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列所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本罪贷款行为的对象,则是指上述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是给关系人提供信用贷款或优于其他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则应不构成本罪,依法需要治罪的,应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处理。
2、违反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如依法应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进行审查而不审查;依法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进行调查、评估却不调查、评估;依法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而不签订合同;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虽然进行了审查,但在审查中是否马马虎虎、应付从事,不作认真、细致、全面、深人的审查就作出合格的决定;明知申请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为了向其发放贷款,而向有关批准贷款的领导谎报情节或隐瞒真相;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由于人情关系或接受了借款人贿赂及某种利益,利用自己的职权擅自向其发放贷款;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而放松其他条件发放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利用手中职权指使或亲自就一些重要条款如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不予以明确;超越自己的职权,擅自批准发放贷款;等等。
3、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必须造成了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这是本罪行为在量的方面一个重要的限制。如果没有发生实际损失,或虽有损失但不是重大损失,即使有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亦不可能构成本罪。对于重大损失,其起点的数额现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还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及其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更是故意而为,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本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应予立案追诉:1.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数额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应予立案追诉:1.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的规定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我们知道,向金融机构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贷款申请人不具备贷款条件而为其发放贷款,因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刑法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违法放贷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