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提出延期的期限是多少
关于劳动仲裁提出延期申请的时限问题,通常是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仲裁委依据实际情形进行裁定的。通常情况下,如果确有合法且充分的原因促使其申请人有必要提出延期申请的话,应严格依照仲裁庭所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请求。至于仲裁委是否能够接受并批准延期,这将会被视为一个综合考量各种相关要素的复杂过程,并依法依规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对于累犯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低,这主要源于累犯的特殊身份与性质。所谓累犯,即是指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庄重处罚的罪犯,在其刑罚得以执行或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鉴于累犯所具备的较高再犯风险,他们往往难以被认定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
然而,具体情况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节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累犯之所以不能获得缓刑,往往是因为他们之前已经因为故意犯罪而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监禁,然而,在刑期执行完毕或者得到赦免之后,仅仅过了短短的五年内,又再次触犯了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这一类罪犯,由于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的可能性都比较大,对社会构成的潜在威胁也相对较高,因此,法律明文规定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同时,累犯在申请监外执行方面,也面临着极大的困难。监外执行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例如,如果罪犯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等。
然而,累犯并不属于法定的监外执行情况,并且由于他们的社会危险性评估通常较高,所以在决定是否给予监外执行时,相关部门会更加审慎地进行考虑。总的来说,累犯无法获得缓刑,同时申请监外执行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劳动仲裁提出延期的期限一般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通常来说,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应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准许延期。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