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危险驾驶犯罪主要包含以下四种常见情形:-极度危险且情节恶劣的竞驾行为。
此类行为习惯如在复杂的道路环境中进行高速、过度加速行驶;
轻易追赶、超越其他车辆;
不断地变更车道,以极短的时间进行快速变道;
甚至在与其他车辆距离非常接近的前提下进行冒险穿越等。
-饮酒过量后驾车。
在此类情况下,车辆驾驶员体内的酒精浓度必须达到或高于80毫克每百毫升。
-从事校车业务或为旅客提供运输服务过程中,不顾乘客承受能力而严重超出额定乘坐人数,或是无视安全规定,超过严厉限制速度进行行驶的行为。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制法规,运输具有极大破坏力和潜在威胁的危险化学品,对公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
二、哪些情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量刑建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
若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其罪行,且表示赞成法院提出的具体量刑建议以及审判程序的实施,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原有的量刑建议。在调整量刑建议过程中,必须确保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并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而对于同时涉及到多名被告人的案件,若需对每一位被告人均产生不同程度的量刑调整,则应该明确说明个罪量刑调整的原因及其调降后的量刑建议;在此基础上,如果被告被指控犯有多项罪行,法官亦应对每项罪行分别列出量刑调整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总体量刑推荐建议。
另注,相关文件、公告或言论均以中国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仅供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三、哪些情形可以判购房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被判定无效的几种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可视为购房合同无效:
首先是合同签署各方均未达到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标准;
其次,若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且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再次,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购房合同理应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任何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皆可构成购房合同无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危险驾驶犯罪涵盖:极端竞驾,如高速追逐、频繁变道;酒驾,酒精浓度≥80mg/100ml;校车或客运超载超速,不顾安全;违规运输高危化学品,威胁公众安全。
这些行为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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