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猥亵罪的案件中,我们通常可以收集到以下类型的证据:
首先是被害人本人的陈述,他们会对案发当时的细节情况进行详细阐述;
其次,如果有目击者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得知此事的人对此事有所了解的话,那么他们的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
此外,物证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证据之一,比如与猥亵行为有关的衣物、物品等等;还有就是视听资料,这些可能涵盖了监控录像、录音等能够充分证明猥亵行为确实存在的素材;
最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辩护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他们对于自身实施猥亵行为的承认或者解释都将成为有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罪的证人是由谁来作证
关于猥亵罪的证人为案件的受害者、亲历犯罪过程的路人、掌握相关情况的知情人士等等。通常而言,凡是具备可辨识性及精确度地表述与案情有所牵连的事实,以及其证词展现出的可信度及关联性的个体,皆可被视为证人。如若此类猥亵事件发生于公众场所,则周围的群众亦有可能因此而担任证人之职;于相对隐蔽之环境下,若有人意外目击或预先知晓此事,同样具有担当证人口述证人的能力。值得强调的是,证人人必须真诚且毫无保留地提供证言,而严禁有任何蓄意编造虚假陈述的行为,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三、猥亵罪的证据多长时间有效
关于猥亵罪证据时效性的问题,我们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一般而言,若相关证据能够直观且直接地呈现有罪事实,例如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录音等,只要妥善保管,那么在司法案件的追诉期限范围之内,这些证据皆具有充分的效力。然而,若涉及到的证据为证人证词此类间接证据,则可能由于时间的推移及证人记忆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其可信度降低甚至失效。当然,对于物证的认定,我们同样需要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总的来说,证据的有效性并非仅仅取决于时间这一单一因素,还应综合考量证据的类别、性质、保存状态及其与案件之间的紧密联系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猥亵罪案件证据多样:被害人详尽陈述案发细节;目击者及知情者证言关键;物证如涉事衣物亦重要;监控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强化证据链;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护直接关联案情,其承认或辩解均为关键证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