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最新修订 |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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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范围大概有这些:像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子,这时候就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啦。要是被告人一方上诉,二审法院把案子发回重审,除非出现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补充起诉,不然原审法院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另外呢,在共同犯罪案件里,要是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既不能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限制主要包括:抗诉自诉上诉案件不适用;被告上诉且案件发回重审时,除非有新犯罪事实,否则不得增设刑罚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上诉,不得增加任何被告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内容

"上诉不加刑"原则主要针对被告方单独上诉案件。然而,特定情况下,即使仅检察机关或自诉人上诉,也可能不受此原则限制。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上诉时,不得对上诉人同案犯加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范围是多少年内

上诉不加刑原则通常不受特定时间限制。但存在例外,如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等。在这些情况下,若发现新犯罪事实或原判决法律条文错误,法院可依法改判,加重刑罚。这确保了司法公正,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严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范围主要包括: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如果被告人一方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另外,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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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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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合理性原则既适用于行政执法行为,也应适用于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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