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损失巨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一、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相关证件: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无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证书;
3.病患在医院门诊就诊过程中所产生的详细病历记录本;
4.医院针对该伤员所进行的全面住院治疗病历资料;
5.所有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证明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发票;
6.关于伤员因伤势而导致的休息时间与工作损失的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如存在扣发工资的情况,则需提供相应的收入扣除证明;
7.关于需要他人护理的证明文件,以及护理费用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8.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的正式发票;
9.若需要补充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有);
10.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及其鉴定费用的正式发票(如已进行司法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有);
1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专业规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策略
当面临交通事故时,肇事者及受害者双方皆有权进行债务偿还的和解处理:
首先,当事人需共同签署意愿书并递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表达有意进行调解的意愿;
其次,若双方调解成功,他们应共同向公安机关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调解申请书;
最后,如双方无法达成良好的调解共识,则可诉诸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协调解决,或者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借助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长时间给是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支付无时限规定,受责任划分、保险理赔、协商结果等影响。双方协商按确定日期赔偿;走法律途径,败诉方按判决期限赔偿。通常保险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时会在一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申请重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理赔需准备:受伤者身份证及户口簿、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病历记录、治疗资料、医疗费用发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发票、休息与工作损失证明、护理证明及费用发票、交通与住宿费用发票、营养补充证明、司法鉴定报告及费用发票、未成年或年迈亲属户口簿、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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