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和非法拘禁是否能数罪并罚
在刑法领域中,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是两个相互关联却又各自独立的罪名,不可予以合并处罚。究其缘由,不仅在于绑架活动必然伴随着非法拘禁的行为,更为根本的原因在于,这种非法拘禁行为正是为实现绑架之目的所采取的手段或方式。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无法将这两种罪行同时施加于同一个罪犯身上,进行并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哪个严重
相较于非法拘禁罪而言,绑架罪通常被认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此罪不仅仅涉及剥夺他人的自由权,更有可能伴随着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甚至涉及生命安全的类型犯罪行为,因此针对其相应的法律处罚也更为严厉。与之相比,非法拘禁罪主要是对于他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非法剥夺和限制,并不存在上述绑架罪所特有的恶劣情节,故而在惩罚力度上相对较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1.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三、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想象竞合吗
通常情况下,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并非想象竞合关系。绑架罪是指行为人出于勒索财务或满足其它不法愿望等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性手段对他人进行控制的犯罪活动。而非法拘禁罪主要表现为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剥夺他人的自由权利。从主体客体、主观动机以及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多个角度来看,二者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刑法领域中,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是两个相互关联却又各自独立的罪名,不可予以合并处罚。究其缘由,不仅在于绑架活动必然伴随着非法拘禁的行为,更为根本的原因在于,这种非法拘禁行为正是为实现绑架之目的所采取的手段或方式。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无法将这两种罪行同时施加于同一个罪犯身上,进行并罚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