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未满八岁子女抚养权,法院综合考量父母经济、生活稳定、道德、与子女亲密度等。哺乳期子女多由母亲抚养,但若母亲有重疾或不良习惯等不适宜抚养情况,父亲获抚养权概率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案第二次开庭是多久时间
离婚诉讼案件的二次庭审通常需要多久的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提起的第二次上诉,其开庭的具体日期应设定于举证期限结束之后的半至一个月之内。就此而言,第二次追究离婚之诉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尊重案件双方的情感状况,并会以调解为原则展开工作。若经过细致的评估和分析后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碎,导致调解已经无法发挥作用,那么确认离婚的程序将被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第二次起诉间隔多久
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在首次诉讼被法院裁决不予离婚之后,若无新的事由或理由,需等待六个月后方能提起新的诉讼请求。
然而,如若出现新的事由或理由,则无需遵循上述六个月的期限规定。此举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固性以及防止当事人滥用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对于离婚时8岁以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比如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稳定性、品德素质、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一般来说,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随母亲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父亲获得抚养权的机会则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