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中,常见的合同解除情况有:一方口头或书面、行动表明不愿履行主责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责义务,经多次催促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拒办过户,经催促仍不理,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违约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在合同纠纷中,关于合同违约解除的情形颇为常见:一是当某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确表示或行动举止来表明其无法履行主要债务时;二是当某一方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合理催促后仍然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全履行该债务;三是当某一方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例如,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给买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严重影响,那么买方便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违约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种类
关于合同违约解除的主要情形,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当任意一方当事人通过言语或行为,明确或默示表现出其不愿履行主债务的意愿时,此时便出现了合同违约的状况;另外,若存在下述两种情形之一,也可视为合同违约:一是主要债务的延迟履行,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得到履行;二是债务的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均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常见的有: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经买方催告后仍不办理,买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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