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他人车辆受损,在此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将不予理赔。这是因为酒后驾车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酒驾追尾别人交警会扣车吗
当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并发生追尾事故时,警方通常会依法采取措施扣留肇事车辆。此类情形中,酒精滥用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而追尾则关乎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明确认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扣押车辆对于警方展开细致入微的调查工作以及对现场状况,包括事故原因、责任归属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非法行为等情况的深入鉴定分析起着关键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酒驾追尾别人是不是全责
就一般情况而言,如果饮酒后驾车导致了追尾他人事故发生,通常情况下会被认为是全责方。这是由于酒驾行为本身便属于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它将对驾驶员的反应速度以及判断力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此类状况之下,酒驾方不仅需要对因追尾事故所引发的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将会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引发碰撞,致使他人车辆受损,此情况下多数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酒驾构成严重违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据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因酒驾行为已超出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