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要什么手续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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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财产继承办理手续大致这样:先得确定被继承人有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是有且符合规定,就按遗嘱来继承;要是没遗嘱,那就得按法定继承办啦。 之后呢,继承人得准备些证明材料,像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财产权属证明等。 接着呢,所有继承人得对继承这事达成一致意见,这可以通过公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确定继承关系。 办理过程中,还得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呢,比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以及银行账户资金转移等。
财产继承要什么手续办理

一、财产继承要什么手续办理

遗产继承主要包括:1)确认遗嘱或按法定顺序继承;2)准备离世证明、身份及关系证明、财产证明;3)继承人共识,公证或诉讼确认合法性;4)完成产权变更,如房屋、汽车转让,银行资金划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裁决书下来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失效

裁决书裁定申请强制执行后的有效期

本条规则明确了申请执行的时间限制,即申请执行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同时,该条款还对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做出了相应规定,其具体操作将遵循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条款规定的时间期限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就应当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正式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阶段履行的,则应从规定的每个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而若法律文书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限的话,那么就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算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裁决书下来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若法院判决文书颁布,而对方并未能如期付款,您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权益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对方不遵循法院生效判决这一情况,债权人有权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其次,倘若对方具备经济实力却拒绝偿还债务,且其行为恶劣至极的话,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第三,申请执行的时间段为两年。对于那些法律文书中明确指出需按照阶段性方式进行偿付的,应自规定的每批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特别指出交付期间,则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算起。期待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财产继承的办理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有遗嘱,且遗嘱符合法律规定,通常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接下来,继承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

然后,所有继承人应当对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公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认继承关系。

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银行账户资金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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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流程
一、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根据以上六点,可以将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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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然后,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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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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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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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继承权放弃需要哪些手续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相关知识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_____ , 男/女, _年 _月 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 。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
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 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放弃财产继承权要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文将为您解答放弃继承权的有关问题: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继承权的获得可能来源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不同之处也表现在放弃继承权的程序上面。遗嘱继承需要明确在法定期限内表示继承遗产才可以行使继承权,但是法定继承则没有期限的限制,也没有需要明确表示继承的要件。
放弃财产继承权要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放弃财产继承权要办理什么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文将为您解答放弃继承权的有关问题: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继承权的获得可能来源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不同之处也表现在放弃继承权的程序上面。遗嘱继承需要明确在法定期限内表示继承遗产才可以行使继承权,但是法定继承则没有期限的限制,也没有需要明确表示继承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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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牌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目前,全国实行机动车限购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和贵阳。四个城市的限购方式各有千秋:北京为摇号购车,上海为拍卖购车,广州为一半牌照拍卖、一半牌照摇号,贵阳为分类号牌加摇号方式。不论哪一种限购方式,当地的限购政策都规定了私家车牌照是可以继承的。车辆是财产,才是遗产,车牌只是一行政许可,不是遗产,也不能继承。但是其因北京市限购政策规定,车牌成了车辆附加值上最大的价值。车牌是车辆附加的一部分,继承人继承了车辆,也就继承了车牌。若车辆没有报废,继承人可直接将车辆过户给自己;若车辆损毁,但尚未办报废手续,继承人可在继承车辆后将车牌过户,然后再办报废手续,以使车牌发挥最大价值;若继承人继承了该车辆后,就办理了报废手续,该车牌的价值便灭失了。因此,在北京,车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原牌照持有人没有留下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留有遗嘱,则遵从遗嘱安排,由遗嘱中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时,拍卖所得的车牌,可按近期拍卖价格为基础,各法定继承人竞价或折价协商。摇号所得的车牌,现行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就没有市场价格可言,各法定继承人可协商一个补偿价格;如无法协商一致,由按《继承法》第二十九条“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规定,将车牌判给更有需求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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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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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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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扩展资料:出具继承权公证之前,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处理方式。
一、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甲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指定女儿乙一人继承房产,某公证处在确定了其他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依法定继承方式为乙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此结果与甲的遗嘱意愿相同,没有不妥之处,但就是这种法定继承方式为乙日后单独处分该房产设置了障碍,致使乙不能单独处分继承到的房产。
二、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二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三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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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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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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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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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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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5)遗产只限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遗产与夫妻或家庭共有财产结合在一起的,处理时,应先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划分出来,然后分割。
(45)被继承人生前经营的山林、水利、养殖、种植等专业的合法收益,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46)由国家或集体负责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 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4、 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5、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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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手续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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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继女是否能继承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继女是否能继承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公民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的合法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或者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同时,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处理的是合法个人财产,就是有效的。但是根据《民法总则》以及我国国情,婚外情关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上一夫一妻的制度,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此遗嘱可能会因违背了公序良俗,而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友情提醒:婚内财产可不是你想送就能送的
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是最基本的义务,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赠情人的,无论是婚内赠予,还是立遗嘱由情人继承,在法律上都很大可能归于无效。如此,自然是最大限制保护了无过错配偶的权益,同时也警示“小三”们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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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
第一顺序的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遗产?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根据什么原则?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
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财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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