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保证金的目的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目的及其法律规定
投标保证金,乃是根据招投标文件之规定,由投标方提供并交付给招标机构,以此作为其参与竞标过程中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其本质意义在于防范和规避由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撤销投标或者在中标之后无法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未能签订合同等行为所可能导致的招标机构的经济损失。除了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之外,投标保证金还可采用银行开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进行支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打错虚拟账户怎么追回
如何处理投标保证金误打至虚拟账户的追回问题
该事件属于典型的诈骗行为。对于遭遇诈骗者来说,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将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尽全力追回受害人所受损失。若涉案金额达到了当地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会正式立案进行处理。在案件侦破工作结束之后,公安机关将把相关材料移送至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出诉讼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三、投标保证金交了没去投标会退吗
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能如期参加投标的人士,其所缴之投标保证金应予全额退还。此种抵押性质的款项,主要是用以保证投标人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投标义务的担保资金。因此,一旦您已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又未能如期参与投标、遭遇落标情况或是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行为,那么该笔保证金便理所当然应该被退还回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方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机构提供的经济保证,旨在防止投标方擅自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无法履约等行为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除现金外,还可采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