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场占用耕地怎样处理好
养殖场所占耕地乃不合法之行为。其处置方式往往需依据具体情形斟酌。倘若为未获批准即擅自占用者,恐须拆除相应养殖设施,使耕地得以复原如初,且此类行为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若仅部分手续合规,却涉及超额占用等问题,则有必要办理相关手续或调整所占用土地面积。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将对土地受损状况及修复可行性进行深入调查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养殖场占用耕地面积怎么申请补偿
涉及到从农田中选址建设畜牧养殖场并获得相应补偿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首要且至关重要的步骤就是必须要确定贵方所选取的养殖场地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上关于农业用地的总体规划及审批要求。倘若这片农田的使用是完全合法合规的,那么在补偿方面通常会涵盖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土地补偿费用;
其中,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是以被征用前三年该耕地的平均年产值作为基准,乘以6至10倍的系数来得出最终结果。而安置补助费用则是根据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都将享有一定的安置补助费,其具体的标准是以被征用前三年该耕地的平均年产值为基础,乘以4至6倍的系数来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养殖场占用耕地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耕地均属违法用地行为。对于这种情况,通常需要令其恢复耕地的原有状态,并且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倘若因占地导致耕地遭受严重破坏,甚至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在进行处理时,会综合衡量占用耕地的总面积以及其所带来的耕地受损程度等关键要素。
此外,如果在此次占用耕地之前已经依法申请并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便不视作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占用耕地进行养殖是违法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的,可能需拆除养殖设施,恢复耕地原状,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手续部分合规但占用超标的,需办理相关手续或调整用地。相关部门将评估土地受损和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