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证据收集要多元,如婚外情可搜集聊天记录、照片和视频;家暴需保留医疗证明、报警记录和伤害照片;财产分割要注意保管相关证件和交易记录。同时,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和对方不良习惯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官司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官司中申请财产保全,需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向受诉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财产的具体信息等。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条件,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其次,提供担保,可由申请人提供自身财产作为担保,也可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能得到赔偿。最后,法院会根据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等。需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若未申请继续保全,保全措施自动解除。在离婚官司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诉讼中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证据收集方法如下:
首先,可收集书证,如结婚证、财产购置凭证等。其次,物证如家暴时的伤痕照片、出轨时的第三者物品等。再者,证人证言,可让知晓婚姻状况的亲友作证。还可收集视听资料,像录音、视频等,能证明对方过错或夫妻关系破裂等情况。此外,鉴定意见也很重要,比如对亲子关系、财产价值等进行鉴定。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同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等,并妥善保存,以便在诉讼中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收集离婚官司的证据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比如,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可以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要保留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保存财产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等。同时,还要留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的证明、对方不良嗜好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