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于谁应当首先提起诉讼或先寻求解除婚姻关系。倘若夫妻双方能够在理性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离婚协议书的话,便可以直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然而若是这对伴侣对于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等众多关于离婚事务的具体条款产生分歧难以达成共识,甚至其中一方明确表示拒绝离婚的话,那么,希望离婚的那一方便必须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交申请,寄望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最终离婚判决书的认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前需做哪些准备工作?
离婚起诉前需做以下准备工作:首先,收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债务清单等,以明确财产和债务状况。其次,整理双方的收入情况,包括工资流水、奖金等,便于确定抚养费等相关事宜。再者,若有子女,需了解子女的生活状况、教育情况等,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做准备。同时,可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出轨证据、家暴证据等,这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争取方面可能会有优势。此外,还需准备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总之,充分的准备工作有助于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是先调解还是先判决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先进行调解,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全过程,在法庭审理前、审理中以及庭审后都可能进行调解。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若调解失败,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判决时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裁决。但有些简单的离婚案件,双方争议不大且能协商一致的,也可能直接判决离婚。总之,调解是离婚诉讼的重要环节,旨在促进双方和解,减少诉讼成本和对家庭关系的进一步伤害。
离婚不单是谁先提出的问题。若夫妻理性沟通,达成离婚协议,可至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若在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共识,或一方拒绝离婚,另一方便需通过法院寻求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