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同居关系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加以考虑。其中最关键和重要的考量点包括孩子的年龄阶段、父母各自具备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及假设如孩子已经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后,孩子自身的真实意愿等。在父母双方均具备抚养能力且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如果孩子尚处于哺乳期间,那么法律通常会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抚养。然而,当孩子逐渐长大并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时,法院亦会充分尊重孩子的个人选择。此外,经济状况相对稳定、有能力为孩子营造出良好成长环境的一方,往往更容易赢得抚养权的争夺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同居关系解除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同居关系解除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2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均可争取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吸毒、赌博、虐待等,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10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尊重其意愿。
总之,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等进行分割。对于共同劳动所得、收益等,一般可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对于一方的个人生活用品等,应归该方个人所有。例如,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可按比例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分割。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的贡献、财产性质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财产分配。
判断同居子女抚养权时,需综合考虑孩子年龄、父母抚养能力、条件及孩子意愿。双方条件相当,哺乳期子女倾向归母方;孩子能表达时,法院尊重其选择。经济状况佳、能提供优质成长环境的一方,更易获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