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罪法院判决书会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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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判决书一般会送给贩毒罪的被告人本人以及他的辩护人。要是被告人未成年,那还要送给其法定代理人。并且,检察院也能收到这份判决书。要是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他们也会收到判决书的哦。这是为了让各方都清楚案件的判决结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呢。
贩毒罪法院判决书会给谁

一、贩毒罪法院判决书会给谁

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文书往往会被送至被告者个人以及其辩护律师手中;若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群体之一,那么相应的判决书亦将送交其法定代理亲属进行签收。除此之外,负责公诉的检察机关亦将按照职责范围接收并转递判决书。假如在该刑事案件中有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存在,他们也将会依据法定程序受到判决书的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贩毒罪量刑标准在法院判决书中如何体现

在法院判决书中,贩毒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会明确表述。一般会先确定犯罪的具体情节,如贩毒的数量、种类、犯罪的手段、是否有前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贩毒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判决书中会具体说明被告人的贩毒行为属于哪种量刑档次,并详细阐述量刑的依据,包括对各种情节的考量和法律规定的适用。同时,还会说明罚金的数额等相关内容,以体现对贩毒罪的公正判决和法律的严肃性。

三、贩毒罪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贩毒罪缓刑期间一般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通常缓刑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在缓刑期间外出需谨慎,应提前向考察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

贩毒罪的法院判决书通常会送达给被告人本人及其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还会送达给其法定代理人。此外,检察院也会收到判决书。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他们同样会收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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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法院判决书会给谁
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文书往往会被送至被告者个人以及其辩护律师手中;若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群体之一,那么相应的判决书亦将送交其法定代理亲属进行签收。除此之外,负责公诉的检察机关亦将按照职责范围接收并转递判决书。假如在该刑事案件中有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存在,他们也将会依据法定程序受到判决书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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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贩毒被抓了,我想问一下,通海法院贩毒刑事判决书,贩毒会怎么判刑呢?
[律师回复] 是会被判刑的,会根据你贩毒的多少来判处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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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寄给谁
法院判决书寄给当事人。以民事诉讼为例,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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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为了养活我,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涉嫌贩卖麻古了,数量已经将近有五百克了,现在被人发现痕迹,很快到法院做判决的,贩毒500克判决怎么做呢?
[律师回复] 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
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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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小区里面有人在卖违法的东西,想知道一下贩毒案法院判决书模板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律师回复]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
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
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
一、维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
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写:
  “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
四、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写明二审法院改判结果的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贩毒案法院判决书模板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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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33浏览
经人举报,我朋友的公司被警察给查封了,因为在公司里贩卖毒品的证据已经被掌握了,所以我朋友也被依法拘留了,朋友的公司涉嫌销售毒品,贩毒团伙多久可以判刑,就制毒和贩毒谁的罪大呢?
[律师回复]
一、对吸毒贩毒怎么处罚
我国有关法律对吸毒、贩毒的规定是: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法律规定
《刑法》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上对于吸毒贩毒的行为是严厉处罚,不要以为自己吸毒、贩毒是很小的事情,一旦被查处之后当事人会需要为自己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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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决定书是给谁的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一个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
3浏览
你好,我是一名学法律的,新人一个。许多问题都在学习当中,想问问贩毒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弋刑初字第00003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男,汉族,出生于***,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年*月*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遂于**年*月**日转为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向他人出售毒品冰毒,共计*次1.4克。
公诉机关据以指控的证据有:证人**、**、***的证言,辨认笔录,被告人**的供述,到案经过,户籍人口信息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明知是毒品冰毒而多次向他人贩卖,共计1.4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辩称:2013年
6、7月份,其将2包毒品一次贩卖给蒋某,办案人员说一次性贩卖2包跟贩卖二次是一样的,其就做了贩卖二次的供述,其实只有一次。
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认为:**在**年**月份二次贩卖毒品的证据只有被告人供述和**的证言,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没有达到确凿的程度,不能认定。
经审理查明:
1、**年**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在****酒店停车场内,以**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冰毒约0.6克,卖给了吸毒人员蒋某。
2、***年*、*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在*****酒店停车场内,又以6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冰毒约0.6克,卖给了吸毒人员蒋某。
3、***年*月**日晚,被告人**在*******附近,以1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冰毒约0.2克,卖给了吸毒人员蒋某。
***年*月*3日,被告人**在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证人蒋某证明其在****年*、*月份二次及****年*月**日一次在**处购买冰毒的事实。
2、证人胡某证明***年*月*日蒋某从一小青年处购买冰毒的事实。
3、证人李***某某证明****年**月**日蒋某从**处购买冰毒的事实。
4、辨认笔录反映蒋某、胡某、李某某对**的照片辨认。
5、被告人**的供述,如实供述其三次贩卖毒品给蒋某的事实。
6、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系被公安机关在本市*****抓获归案。
7、户籍信息证明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上述证据均已经庭审质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明知是毒品冰毒仍多次予以贩卖,共计1.4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多份供述均如实供述了三次贩卖毒品的事实,且有吸毒人员蒋某的证言相互印证,其当庭改变供述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故对其及其辩护人关于****年*、*月份仅贩卖一次毒品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对被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7年*月**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年*月**日
书 记 员  **
以上即为,贩毒判决书格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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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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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因为涉嫌贩毒被抓了,现在案件还没有审理万。不知道会怎么样,想要问一下西平县人民法院贩毒判决书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被告人李某,女,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14年11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14年12月7日被刑满释放。2014年12月7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12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以齐富检公诉刑诉(2015)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3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受理后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理,于2015年3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维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2月3日中午,吸毒人员张某给被告人李某打电话,欲通过李某联系许某某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李某在明知道许某某系贩毒人员的情况下,依然联系许某某并告知其张某要购买甲基苯丙胺。许某某与张某通过电话联系后,约定许某某以每克人民币50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张某10克甲基苯丙胺。二人在张某家交易的过程中被侦查人员抓获,当场从许某某处收缴白色晶体。经鉴定,该白色晶体重8.03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7.6%。
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12月7日在齐齐哈尔市被侦查人员抓获。
公诉机关以相应证据证实了上述指控事实,认为被告人贩卖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本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对起诉书中指控其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无异议,无辩解。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3日中午,吸毒人员张某给被告人李某打电话,欲通过李某联系许某某(另案处理)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李某在明知道许某某系贩毒人员的情况下,依然联系许某某并告知其张某要购买甲基苯丙胺。许某某与张某直接电话联系,约定以每克人民币50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10克甲基苯丙胺。许某某到张某家送毒品,2人在张某家交易的过程中被侦查人员抓获。侦查人员当场从许某某处收缴出疑似甲基苯丙胺的白色晶体。经鉴定,该白色晶体重8.03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7.6%。
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12月7日在齐齐哈尔市被侦查人员抓获。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书证
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李某犯罪时系成年人。
2、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李某系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3、扣押清单,证实公安机关将贩毒人员许某某随身携带的疑似甲基苯丙胺的白色晶体1小包和1部手机依法扣押的事实。
4、公安机关提取称重笔录,证实在许某某处扣押的白色晶体净重8.03克。
5、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李某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27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二)证人证言
1、证人许某某于2013年12月4日、12月5日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3日中午被告人李某给其打电话,告知张某要买甲基苯丙胺,让许某某和张某联系;同时证实许某某和张某联系后,许某某来富拉尔基区给张某送甲基苯丙胺的经过。
2、证人张某于2013年12月3日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3日其为了立功配合公安机关给被告人李某打电话,表示要购买毒品,李某联系了朋友许某某让其给张某送毒品的经过。
3、证人蓝某某于2014年1月1日的证言,证实其向许某某贩卖毒品的事实。
(三)被告人的供述
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12月7日的供述,证实2013年12月初其在明知道许某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介绍许某某贩卖毒品给其朋友张某的经过。
(四)鉴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公物证鉴字(2014)943号鉴定意见,证实在公安机关送检的材料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7.6%。
(五)辨认笔录
证人许某某于2014年1月11日的辨认笔录,证实其在公安机关提供的12张照片中辨认出8号照片上的人即为从其手中购买毒品的被告人李某。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且客观真实、关联一致,本院均予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许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而居间介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李某贩卖甲基苯丙胺8.03克,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缴国库。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7日起至2015年12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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