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先明确归属权,得房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依共同还贷及财产增值计算。若双方都要房可竞价,都不要房法院可拍卖并分配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
离婚彩礼返还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下三种情形可要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需注意,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对于彩礼的返还数额,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酌情确定返还比例。例如,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可能会大部分返还;若已共同生活多年且彩礼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可能可不返还或部分返还。
三、离婚房产共同还贷后如何分配
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房产登记情况,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倾向于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未还贷部分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房产总价100万,共同还贷30万及增值部分,若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需给予另一方15万及相应增值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如果是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首先会确定房屋的归属,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考虑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拍卖,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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