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指人体组织、外貌等受损,致听觉、视觉等机能部分丧失或严重影响健康的轻度损害,分轻伤一级和二级。轻伤界定标准复杂多样,要综合考虑,如头部头皮创口或疤痕达8厘米以上、面部单发创口或疤痕超4.5厘米、鼻骨粉碎性骨折等都属轻伤二级。不同情况有具体认定标准,判断时需仔细衡量。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c)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²以上。
d)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e)眼睑缺损。
f)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g)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i)一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j)舌缺损。
k)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l)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m)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n)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o)颧骨骨折。
二、伤情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一般来说,伤情鉴定结果在30日内出具。如果涉及复杂、疑难的伤情,鉴定机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也会相应延长鉴定时间。
在公安机关受理鉴定申请后,会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达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伤情鉴定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流程,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地区、鉴定机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如果对伤情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三、伤情鉴定什么标准可认定为轻伤?
轻伤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来说,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²以上等情况可认定为轻伤。这些标准是司法实践中认定轻伤的重要依据,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和法律程序来确定是否构成轻伤,对于后续的法律责任认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的判定标准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为轻伤二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为轻伤二级;鼻骨粉碎性骨折为轻伤二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