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允诺成立合同有哪些
单方面允诺所确立的合同种类
单方面的允诺并不属于合同范畴之内。严格来说,合同乃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由自然人类别、法人单位级别以及其他合法组织类型之间所制定、修改或终止民事权力与义务关系的议定书。
然而,单方面的允诺则特指作为表意人向相对方发出的为自身设定特定义务的一种意图性表述行为,以期达到使相对方获益的效果。仅仅是表意人独自的意愿表达,单方面的允诺的核心含义在于,设立对自己造成特定义务以使他人获利的决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单方允诺构成违约责任有哪些
单方允诺构成违约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单方允诺应具备明确的内容和表示,使相对人有合理信赖。其次,相对人基于该允诺产生了合理信赖并作出了相应行为,如为准备履行而支出费用等。若允诺人违反允诺,给相对人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商家在广告中承诺商品“假一赔十”,消费者因信赖此允诺而购买商品,后发现是假货,商家就应依约赔偿。但需注意,若允诺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则不构成有效允诺,也就不能产生违约责任。总之,单方允诺构成违约责任需同时具备允诺明确、相对人信赖及允诺人违约致损等要素。
三、单方允诺未履行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若单方允诺未履行,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单方允诺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相对人可依据合同法要求允诺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需注意,要证明存在明确的单方允诺且允诺人有履行能力等相关事实。
若不构成合同关系,相对人可通过侵权责任等途径主张权利,例如证明允诺人的行为给其造成了实际损失等。
总之,具体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单方面允诺并不等同于正式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间为确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而单方面允诺则是某方为自身设定义务,赋予对方权利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其本质在于,单方允诺只是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而非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协议。因此,单方面允诺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