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醉驾法院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两次醉酒驾驶已被明确界定为危驾罪的一类明列犯罪现象。就醉酒驾驶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而言,现行法律赋予的制裁措施主要是短期监禁和罚款。如果某位驾驶员曾经有过一次因醉酒驾驶而获罪的经历,再度实施相同的违法行为,其可能承受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然而,实际的审判过程将综合诸多因素进行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醉酒的程度、行驶中的特殊状况,是否导致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及相关不良后果,被告方的认罪悔罪表现,以及是否对受害者进行了相应的经济赔偿等等。若被告方能提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身的行为未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存在其他可以减轻或豁免刑事责任的情节,法院在审理时或许会予以适当斟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二次醉驾是否会加重刑罚
二次醉驾会加重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即拘役的期限会相应延长,罚金数额也可能增加。这体现了法律对多次醉驾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厉打击,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三、二次醉驾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二次醉驾缓刑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犯罪情节较轻,如酒精含量较低、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三,有悔罪表现,包括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调查等。其四,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需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犯罪原因等因素。若犯罪分子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在量刑时可考虑适用缓刑。但需注意,具体是否适用缓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裁定。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两次醉酒驾驶属危驾罪。制裁措施为短期监禁和罚款。审判考虑醉酒程度、事故后果、认罪悔罪表现及赔偿等。若证明未威胁公共安全或有减轻情节,法院将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