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相关法律规定
契约书成立之所在即为各方当事人最终签署、加盖公章或是摁下掌印的所在地域。
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当契约签署人以书面协议形式缔结合同时,契约将自所有签约人均签名、加盖公章或摁下掌印之时正式生效。若有另外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各方当事人有明确协定者则另行处理。换言之,契约书成立的地点同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生效时间通常有以下规定: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或条件,以约定为准,在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对于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自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此外,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实践中,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需依据具体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若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合同生效后如何确定履行地点
合同履行地点通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若法律有明确规定,依其规定。若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若无上述情形,可参考交易习惯。一般来说,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例如,卖方在其住所地交付货物,买方在卖方住所地支付货款;出售房屋,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过户手续等。需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合同实际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契约书成立地点为各方当事人最终签署、盖章或摁印之地。书面合同自所有签约人签名、盖章或摁印时生效,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因此,契约成立地点也可由当事人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