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12-1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人去世后需要办理一些法律手续。首先,凭借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去户籍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户口的业务。然后,带着这个证明前往各个相关部门,把证件以及银行账户等进行销户处理。接着,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去办理火化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需要等2到3天才能取回骨灰,要是有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办理提前取灰的手续。
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逝世后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当生命结束之时,我们需要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后续处理:

首先,应当开具死亡证明文件;其后,在法律程序中对户口实施注销操作;

同时,对于各类证件与卡片等,均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处理:利用死亡证明向公证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人事机关进行业务申请;接着,完成火化手续办理;

最后,骨灰领取过程通常会持续两至三日时间,但若遇有时限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形,您可以事先申请提前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死亡后遗产分配需要注意什么

死亡后遗产分配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包括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等。其次,区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再者,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分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遗嘱、遗产清单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存在特殊情况,如胎儿利益保护等,也需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三、死亡后遗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死亡后遗产继承手续如下: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然后,由继承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审查核实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原件等。若无需公证,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确定遗产归属和继承人份额。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明文件,避免遗失。同时,若涉及多个继承人,应尽量协商一致,以减少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手续办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逝后需办法律手续:先凭公安死亡证明向户籍管理机构注销户口,再携证明到各相关部门办理证件、银行账户等销户。接着,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火化手续,通常等2-3日取回骨灰,特殊情况可申办提前取灰手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键咨询
  • 141****2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4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8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8****774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23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809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债务人死亡需要哪些手续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财产传承或者遗赠事项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来妥善处理。首要步骤是确认该债务人是否存在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若有明确的继承人,则这些继承人将会依照法律规定来继承债权人的遗产,并且他们将用继承所得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任何继承人或是遗嘱中的受遗赠人,那么根据前述法规,这些遗产就会被交还给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用于公共事业的发展。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不是万能的,因为在医疗过程中会受到专业技术、医疗设备或者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现如今医患关系愈加紧张,当患者在医疗机构去世的,若是医方责任,患者该如何进行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呢?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程序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是:
(1)。
根据《最高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2)医疗事故鉴定与赔偿。
受理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赔偿。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人员死亡后手续怎样办
人员离世后,需先开具死亡证明书,并注销户籍。随后,持死亡证明前往相关单位,如公证处、银行和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证件和账户销户手续。 接着,按规定办理火葬事宜。领取骨灰通常需两至三日,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领取,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死亡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合伙人死亡,属于法定退伙么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退伙一般分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两大类。法定退伙,也称强制退伙,是指非基于合伙人的意思表示,而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法定事由发生的当然退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属于法定退伙的情形。
二、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的继承权问题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三、退伙人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死亡后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离世后房产继承需办理何种手续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遵循特定程序: 明确财产构成和数量,执行税收和债务责任,确认继承比例(遗赠抚养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无论继承方式如何,房产归属自继承开始即具法律效力。子女有权依法继承父母房产,若法定继承,子女为首位继承人;若父母有遗嘱,则按遗嘱规定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适用特殊程序,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1、申请和受理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人民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3.判决
在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的,人民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的审理。
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人民应当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
公民离开其
最后居住地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法定期限,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人民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称为宣告公民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死亡程序。
(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正常情况下公民离开其居住地下落不明;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三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只要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可申请宣告死亡。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
该期限分为三种情况:

一,在正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即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次日起,已经连续2年没有音讯、生死未卜;因战争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已经连续2 年杳无音讯、生死未卜。

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3.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人民应当宣告死亡。
4.受申请的人民对案件有管辖权。
宣告死亡,由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三)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公民被宣告死亡与其自然死亡的后果基本相同。具体来说,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始。
但是,宣告死亡毕竟只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如果该公民在异地生存,其仍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民法通则执行意见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四)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处理
宣告死亡只是推定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完全有可能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人民作出新判决后,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依照下列方法处理:
首先,其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人身关系,有条件恢复的,可以恢复。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的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已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他人收养,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当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其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
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以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之后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之后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宣告死亡特别手续需开庭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宣告死亡特别程序需开庭吗
需要公开正式开庭。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简介
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
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类别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
特别程序非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特别程序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
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特别程序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3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银行存款死亡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死者遗留的银行存款属于遗产,继承人若要继承该遗产,必须进行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为保障公证事项准确,要求遗产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提供存款凭证或载明存款账号、户名及存款金额的有效证明。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1、《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掌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明。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医疗事故导致死亡需要什么手续,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界定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