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何时会宣布无罪

最新修订 |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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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后宣布无罪的情况多在案件侦查结束时出现。要是没犯罪事实,或者按刑法规定不用负刑事责任,就会无罪。像犯罪不是嫌疑人干的,或者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这种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另外,要是证据不够,没法认定嫌疑人有罪,那也会宣布无罪。
刑事拘留何时会宣布无罪

一、刑事拘留何时会宣布无罪

刑事诉讼过程中,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进行侦查及审理,若最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存在或者印证着被告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那么就有可能在拘留逮捕之后被宣告为无罪。例如,确认犯罪行为非涉案人员实施,或者涉案人员行为系依法享有正当防御权等等法律赋予的无需负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境。此外,当现有证据不足以判定涉案人员确实有罪时,同样将可能被宣判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撤销案件?

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的时间并无固定期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情形,会及时撤销案件。通常在侦查终结后,由侦查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若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而撤销案件。整个过程可能在数月到数年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侦查进展等因素。

三、刑事拘留后怎样才能宣布无罪

刑事拘留后要宣布无罪,通常需经司法程序。若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应及时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如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若根据证据和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会作出无罪判决。整个过程需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在各个阶段,当事人或其辩护律师可积极行使辩护权,提供证据、提出辩护意见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都可能导致无罪的结果。总之,要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和充分的证据来实现宣布无罪的目的。

刑事拘留后宣布无罪的情况通常出现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比如犯罪行为并非嫌疑人所为,或者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等法定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此外,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的,也会宣布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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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宣布
依《刑法》85条,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要出具逮捕令并24小时内移送拘留所。无涉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威胁时,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亲属,若通知妨碍调查可暂缓,情况消除后要立即通知。总之,刑事拘留要24小时内宣告并通知亲属,特殊情况可缓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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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外甥在外面和那些小混混混在一起,昨天那个带头的带着我外甥去打人,结果打死了人,带头的却跑了,其他的人包括我外甥现在都被拘留了,请问刑事拘留从宣布起还是进拘留所算?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从宣布起还是进拘留所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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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能宣布时间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涉及流窜犯罪、多宗违法、组织作案等严重情节,审查批准期限可延至30日。检察机构自收公安机关批捕申请后,须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确保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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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想知道一下关于刑事拘留自宣布为准还是到看守所时间为标准呢,我有个朋友涉及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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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前两天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家里人着急,让帮忙问问有关于宣布刑事拘留时间的相关问题?谢谢!
[律师回复]
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
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归案,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另外,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
3、拘留期间届满之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顺延问题根据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期间,应当在拘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
4、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5、关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的折抵问题对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是否可以相互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对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治安拘留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间。
对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以上就是有关于宣布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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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宣布
依《刑法》85条,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要出具逮捕令并24小时内移送拘留所。无涉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威胁时,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亲属,若通知妨碍调查可暂缓,情况消除后要立即通知。总之,刑事拘留要24小时内宣告并通知亲属,特殊情况可缓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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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您好!哥哥在某个地方摆地摊,违反规定,劝解不听,被抓入狱。请问治安拘留宣布时间大概要好久呢?
[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拘留决定机关决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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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的被宣布无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婚姻无效性的确定会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原因是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业以形成的婚姻关系及由此产生的家庭亲属关系就得,组成的家庭就要被拆散。这也是公权力以人类社会的整体公益为目的而对私权利——婚姻的一种强烈的干预,所以我们要慎之又慎。对于无效婚姻的判定要运用科学原则和适度原则,过窄不利于防治社会危害的发生,过宽又不利于已有婚姻的关系稳定。对于确该无效的婚姻的救济是赋予权利人以宣告婚姻无效的请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7条,第三款,“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行使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行使没有时限的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就婚姻无效提出宣告的请求。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效力溯及既往,从婚姻关系开始的时候起,就不具有婚姻的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相互不享有配偶权,并且自始不享有配偶权。所谓近亲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近亲属的认定,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外孙子女。人民法院审理神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主张婚姻无效的请求权的行使并不存在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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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证什么时候宣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犯时必须出示逮捕令,并在逮捕后立即移送至看守所。除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捕人家属。因此,刑事拘留的宣布流程通常应在逮捕后24小时内完成,除非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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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弟在一起冲突之中,失手打伤了别人了,现在遭到了警方的拘留,所以询问下刑事拘留宣布时间与入所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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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布宣布破产后的诉讼主体是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应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等等。 正是基于类似上述法律依据,所以,在破产清算的法律实践中,在不少地方,破产企业清算组拥有公章,直接以自己作为机构的名义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催收债务、对外签订让破产企业承担法律义务的合同、向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分配财产或提起有关民事诉讼等。 很显然,这等于将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放到了与破产企业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相等同的位置;而且,从形式上看,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一个机构或组织在主体资格方面已完全替代了破产企业本身。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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