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了欠我钱几年了不还

最新修订 | 2024-12-1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民法典》明确,债权方面的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哦。从咱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了二十年呢,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司法机关就不保护啦。要是债务人因为生病住院没还钱已经超过三年啦,那很有可能就过了诉讼时效啦。这种情况呢,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和解呢,还是采取一些法律措施来维护咱们的权益。
住院了欠我钱几年了不还

一、住院了欠我钱几年了不还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针对债权债务关系所引发的纠纷,如若权利人已知悉自身合法权益已遭到损害且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人已知晓此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限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权利受损及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从权利受损之日算起,已逾越二十年时间,则司法机关将不再提供保护,除特别情形外,司法机关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若债务人因病住院而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且已超过三年,那么很可能已经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除非您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况,或者已经向债务人明确表达过索偿要求,从而导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或中止的效果,否则您可能会面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的困境。若债务人因病住院而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且已超过三年,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了解是否存在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例如通过与债务人进行和解并达成还款协议,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住院欠费多年不还怎么办?

若住院欠费多年不还,医院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首先,医院会向欠费患者发送催款通知,要求其尽快结清费用。若患者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医院可将该欠费情况记录在患者的信用记录中,影响其个人信用。此外,医院还可委托律师向欠费患者发送律师函,明确催款要求和法律后果。若仍无法追回欠款,医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费患者支付医疗费用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据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若患者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医院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住院欠款几年未还该如何追讨

若住院欠款几年未还,可通过以下方式追讨。首先,可与欠款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时间等细节,保留好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住院病历、缴费记录等以证明欠款事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欠款方偿还欠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可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若欠款方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执行,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总之,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追讨欠款,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规定,债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起算。若超过二十年,除特殊情形外,司法不再保护。债务人因病住院未还款超三年,可能已过时效。建议咨询律师,考虑和解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住院了欠我钱几年了不还
一键咨询
  • 138****3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77****13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755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65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网贷欠了几万扛不住怎么办
2.贷款展期:多数金融机构提供此服务。因故未能及时偿还小额贷款,可向相关机构申请展期。只要理由合理,贷款机构通常会给予适当延期,避免额外罚息和不良信用记录。 3.信用卡还款:若有信用卡,可通过取现偿还小额贷款。利用生活中的闲置资金和信用卡日常消费,相当于偿还信用卡账单。 4.分期还款:如确实无法偿还,建议与放贷机构协商,争取更长的还款期限或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如何区分纯住住房和商住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住房与纯住宅的区别 1.商住房(公寓)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 2.商住房(公寓)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3.商住房(公寓)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最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 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 4.商住房(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纯住宅一般一层2-4户居多,住着比较安静,舒适度也大大提高。(还迁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 5.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南北通透户型,东南西北都有户型,俗称墩子楼。纯住宅一般板楼居多,南北通透,和双阳户型居多。所以纯住宅要比商住房(公寓)单价贵,当然LOFT除外。 6.商住房(公寓)超小户型较多,以40-80为主,总房款要便宜很多,对于资金不太富裕的家庭值得考虑,纯住宅一般小户型也得70-90之间,没有太小的户型,单价又贵,所以总房款一般会高些。 7.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绿化和孩子活动区域,一般会隔几层弄一个共享露台供大家活动,不过估计后期会成为堆放废品和停自行车的区域 8.在京购房审条件时,商业立项改住宅的房产不列入家庭房产考核。也就是说,已有两套住宅的京籍家庭,可购买商住住宅。非京籍家庭,无论是否符合纳税或社保条件,都可买商住房。
纯住宅和商住房的区别,纯住宅和商住房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住房与纯住宅的区别 1.商住房(公寓)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 2.商住房(公寓)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3.商住房(公寓)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最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 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 4.商住房(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纯住宅一般一层2-4户居多,住着比较安静,舒适度也大大提高。(还迁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 5.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南北通透户型,东南西北都有户型,俗称墩子楼。纯住宅一般板楼居多,南北通透,和双阳户型居多。所以纯住宅要比商住房(公寓)单价贵,当然LOFT除外。 6.商住房(公寓)超小户型较多,以40-80为主,总房款要便宜很多,对于资金不太富裕的家庭值得考虑,纯住宅一般小户型也得70-90之间,没有太小的户型,单价又贵,所以总房款一般会高些。 7.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绿化和孩子活动区域,一般会隔几层弄一个共享露台供大家活动,不过估计后期会成为堆放废品和停自行车的区域 8.在京购房审条件时,商业立项改住宅的房产不列入家庭房产考核。也就是说,已有两套住宅的京籍家庭,可购买商住住宅。非京籍家庭,无论是否符合纳税或社保条件,都可买商住房。
住院误工费,住院伙食营养费,住院住院费怎么收?
[律师回复]   单方责任车祸车上人员受伤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1、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2、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别人欠我钱好几年不还了
这个诉讼的时间是三年,从你知道自己权益受损和找到那个欠钱的家伙那天开始算起。要是过了二十年的话,法院就不会再管,除非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不然法院也没办法帮你拖长这个时间。所以如果那个欠债的家伙欠钱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限,那你想用法院来要回这些钱可就难。不过,如果这三年间他承认过这笔债务,或者还过一部分,那么诉讼时限可能就会重新开始算起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居住用房可以改为非住宅住房吗
[律师回复]
一、居住用房能改成非居住用房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的,应征得规划和房管部门的同意。根据有关规定,业主改变住宅使用性质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应当向所在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可以。
二、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条件一般来说,公建设施、商业网点和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以及从事市政府鼓励类行业的,可以申请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沿街底层住宅;
(二)、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要求;
(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难;
(五)、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
(六)、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七)、相邻业主、使用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其中,改作经营餐饮和娱乐业的,须提交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须提交相邻的上、左、右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八)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已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证明。就他人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对相邻业主造成不利影响的,可以向相关房管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不能解决的可再向其上级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或相邻关系的民事诉讼。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居住住房与非居住用房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4、军事用房; 5、其他用房。 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住院期间住宿费、住宿费、营养费、住宿补助费各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能住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若对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即未偿还欠款,您有权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即须立即支付欠款。若对方之行为导致您遭受了实质性的损失,您便有权利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其中应包括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以及原本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应该获得的预期利益,但是赔偿金额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合理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带给您的损失额度。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住院期间的住院费,住院费,营养费,住宿费,都是什么费
[律师回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3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住公共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您好!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2.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
4.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每次申请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2.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如果是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3.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注:
1.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由于无法解除您的租房材料,建议您带齐资料到租房所在地对应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我垫付了住院费怎样拿回
在处理交通事故垫付的资金可能追回。要保存保险公司返还的凭证和垫付资金的证明文件、票据等,以便向保险公司理赔。虽交警未明确赔偿金额,但无权强制肇事者提前支付,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人员车辆及财产,迫使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非居住住房可以变为非居住用房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
[律师回复]
一、居住用房能改成非居住用房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的,应征得规划和房管部门的同意。根据有关规定,业主改变住宅使用性质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应当向所在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可以。
二、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条件一般来说,公建设施、商业网点和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以及从事市政府鼓励类行业的,可以申请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沿街底层住宅;
(二)、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要求;
(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难;
(五)、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
(六)、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七)、相邻业主、使用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其中,改作经营餐饮和娱乐业的,须提交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须提交相邻的上、左、右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八)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已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证明。就他人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对相邻业主造成不利影响的,可以向相关房管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不能解决的可再向其上级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或相邻关系的民事诉讼。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住院一次住院,两次住院时间间隔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般是隔间15天至少。 第二次入院时间间隔不够,未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但是,实在是病情需要,由定点医院大夫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是可以的。如是换一家医院,而且是换一个入院诊断,没有问题的。 2、间隔十天以上,是防止分解住院套取统筹基金的一种方法,主要防止在同一家医院,同一入院诊断,同一份住院病案,分解为两次或多次住院,套取统筹基金。第二次住院的押金是 第一次门槛的一半,报销是一样的比例报。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兰州市住院期间的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院营
[律师回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我垫付了住院费怎样拿回
在处理交通事故垫付的资金可能追回。要保存保险公司返还的凭证和垫付资金的证明文件、票据等,以便向保险公司理赔。虽交警未明确赔偿金额,但无权强制肇事者提前支付,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人员车辆及财产,迫使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保障性住房能住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是划拨性质,没有使用年限,但是房屋的使用权是70年。保障住房的申请条件
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二、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住院了欠我钱几年了不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