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公司债务的原则有哪些
处理公司偿债问题的基本原则:一是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出资或持股额担责,保护股东个人资产;二是特殊情况下的无限责任原则,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资产独立要连带赔偿,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是公司独立人格原则,公司以全部财产偿债,其财产要与股东和管理人员个人财产区分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公司债务
一般情况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以下情形时,股东可能需承担公司债务: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解散时,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债务无法清偿的,应对公司债务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股东承担公司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债务通常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原则上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等。
此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若存在过错导致公司债务产生,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公司债务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有限责任原则: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债务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分离,保护了股东的个人资产。 2.无限责任原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公司独立人格原则: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管理人员个人财产等相互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