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15万,有不诉的可能吗
贪污十五万元,是否存在不被起诉的可能?
在某些情况下,贪污罪行无需被提起诉讼,例如,若该罪行的追诉期已超过法定时限,或是罪犯、被告人身亡的情况下,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此外,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已经启动了相关程序,也应撤案、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
(二)违法行为的追诉期已经超过法定年限的;
(三)已经得到特赦令豁免刑事处罚的;
(四)依据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的罪行,未进行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故身亡的;
(六)根据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贪污15万会被免于起诉吗
贪污15万通常不会被免于起诉。贪污属于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法律规定贪污数额较大即应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贪污3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即便有一些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也只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而非免除起诉。具体的判决结果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考量后作出。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较为严格,对于贪污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较大,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三、贪污20万,有从轻处罚的机会吗
贪污20万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从轻处罚的机会。
若有自首情节,一般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也可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但具体是否能从轻处罚以及从轻的幅度,需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如果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等,也可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总之,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是否有从轻处罚的机会。
贪污十五万元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不被起诉的可能。例如,追诉期已过、罪犯已身亡或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时,检察院可能决定不起诉。若追诉期已过、已获特赦、罪行未告诉或撤回、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或按其他法规不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