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罪中主从犯的明确定义,一般会进行多方位的考量。
此类犯罪案件中的主犯角色往往是主导者,其通过精心策划、组织和指挥其他参与者实施犯罪活动,从而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同主犯一同实施犯罪的从犯角色,则更侧重于在共同犯罪中扮演次要或者辅助性的角色。
其中,所谓“起次要作用”,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直接实施了部分犯罪行为,然而对于整个犯罪计划、执行以及最终成功完成的贡献相对较小;
而“起辅助作用”,则是指为犯罪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协助,例如提供犯罪工具、暗中观察受害人的行踪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上述因素外,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实际参与程度、分赃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中主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中主犯的量刑标准如下: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数额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司法文件中有规定。例如,在一些地区,数额较大一般为6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500万元以上。
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通常是组织、策划、指挥犯罪行为或者积极参与犯罪且作用突出的人。其量刑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数额、情节以及在犯罪中的地位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职务侵占罪主从犯认定条件具体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主从犯认定主要看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及地位。主犯通常是积极策划、组织、指挥犯罪活动,起主要作用的人,其对犯罪的完成起着关键作用,在犯罪中占据主导地位,获取的非法利益也较多。从犯则是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比如只是参与部分犯罪行为,或者为犯罪提供一些帮助、协助等,其作用相对较小,在犯罪中的地位和获利也低于主犯。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参与程度、作用大小等多方面因素来准确认定主从犯,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职务侵占罪中,主犯系策划、组织、指挥者,作用关键;从犯分次要作用与辅助作用,前者虽参与但贡献小,后者则提供便利如工具、情报等。 判定还涉主观恶性、参与深度及分赃情况,需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