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中盗窃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2-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盗窃罪常见的盗窃方式有这些:入室盗窃,就是没经过别人同意就进到人家房子里去偷东西;扒窃呢,是在像公交车、商场这类公共场合,瞅准机会,在别人没注意的时候把他们的财物偷走;还有一种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比较大的普通盗窃,就是偷的东西价值比较高;另外还有多次盗窃,就是在两年之内偷东西超过三次。这些行为都对别人的财产权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盗窃罪中盗窃方式有哪些

一、盗窃罪盗窃方式有哪些

关于盗窃犯罪,其最常见的盗窃手法包括:侵入住宅进行盗窃,这是指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居住的房屋施行盗窃行为;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合例如公交车、购物中心等地,通过趁他人疏忽大意之际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对于公私财物价值较高的普通盗窃以及两年内施行三次或更多次盗窃行为的情况,也被视为盗窃犯罪的一种形式。这些不同类型的盗窃手段均对他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了严重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中盗窃数额如何认定

在盗窃罪中,盗窃数额的认定较为重要。一般来说,盗窃数额以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为准。对于流通物,通常按被盗时市场价格计算;对于无法确定市场价格的物品,可委托价格鉴定机构评估其价值。多次盗窃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如果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同时,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处罚。

三、盗窃罪中销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盗窃罪中的销赃行为通常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此罪。

在盗窃罪中,销赃者主观上明知所售物品为盗窃所得,客观上实施了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满足了该罪的构成要件

例如,甲盗窃了他人财物后,将其交给乙代为销售,乙明知该财物是盗窃所得仍进行销售,乙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认定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如果对具体案件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盗窃罪常见的盗窃方式包括:入室盗窃,即非法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扒窃,在公共场所如公交车、商场等,趁人不备窃取他人财物;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普通盗窃;多次盗窃,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等。这些方式都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盗窃罪中盗窃方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0****3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56****483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467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35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盗窃有几种方式有哪些?
盗窃有几种方式有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若是存在入户盗窃或者是存在盗窃数额较大的程度,都是应当按照盗窃罪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盗窃有几种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人:,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杨的委托律师。联系电话,律师执业证号。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杨,男,因涉嫌盗窃罪,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对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杨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杨的委托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杨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杨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在2010年2月份曾因头昏目眩、四肢无力前往医院就诊(相关病历资料附后)。
二、犯罪嫌疑人杨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杨提供保证。
犯罪嫌疑人杨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及第70条的各项规定,杨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杨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证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
(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杨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而且犯罪嫌疑人杨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考虑犯罪嫌疑人杨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
2014年4月24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盗窃方式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不管自己的财物是否被盗窃,只要发现他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且可以拿出相关证明盗窃行为存在的证据,就可以报案。若是依旧不知道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可以查阅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封闭式房屋属于入室盗窃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盗窃罪中,法律术语是“入户”,不是“入室”,所以进入封闭的院落盗窃,也构成“入户盗窃”行为,不论涉及数额多少,都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解释:  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们家的一个表弟在工作的时候看到公司的老板的金项链十分喜欢,就盗窃走了,盗窃罪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盗窃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盗窃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叙写)。(对于只有一个被告人的案件,被告人实施多次的盗窃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盗窃的案件,写明被告人的共同盗窃事实及各自在该盗窃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被告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明各个被告人的盗窃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针对其盗窃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 人民检察院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这就是一份盗窃罪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
盗窃一个箱式变压器会判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共犯按全案数额定罪。如果数额达到1000元,会综合考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三年以下还可判缓刑;如果达到3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的加重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三项至 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综上所述,按照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符合其解释第二条第三款至第八款的 或者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达到该解释第一条3万到10万“数额巨大”,30万到50万“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50标准的 应当按照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予以认定
盗窃未遂的追诉方式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未遂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本身的危害是较低的,所以对于盗窃罪的犯罪未遂案件,只有在特殊情况才给予刑事处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其他情况是不予刑事处罚的。 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根据《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那么,何为“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释》 第六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三项至 第八项规定情形之 一,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规定的八项情形分别为: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根据刑法中对盗窃罪的行为特征规定,犯罪人通常存在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的非法意图,他们会通过秘密手段实施盗窃。 通常来说,以下几种情况比较常见:一种是在财产所有者或监护者不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趁其不注意,擅自取走他人财物;另一种是在公共场所,如大型购物中心、火车站等地,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还有一种是通过破坏门锁、窗户等方式进入他人住宅或其他存放贵重物品的场所进行盗窃。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有人最近因为偷窃公司财物被处罚了,想请问盗窃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形式,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遗忘物是指经过某地方将某物遗留于该地,虽然已经失去对物控制但所有人仍大体能够确定物体在一定人、一定范围的控制之下。
如果是遗失物,即将某物遗失在不特定的场所,可能处于不特定的公众控制之下,在这种情况下,拒不返还只能以民事法律解决。
盗窃罪鱼侵占罪的区别在于:最根本的区别是盗窃罪是将别人占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是以非法所有的目的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变为归自己所有。
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公私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侵占罪的行为人是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
2、犯罪对象不尽相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而侵占罪是行为人也已持有的公私财物,该公私财物已在行为人控制之下。
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会被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等发觉的方法窃取财物;而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的计算方式包括哪些?
盗窃案件涉案金额的计算方式包括,根据有效价格证明确定被盗窃财物的价值,按照被盗窃有价证券的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计算盗窃数额等。对盗窃罪的计算方式包括哪些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用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男朋友因为涉嫌盗窃被抓了,案子马上快判了,我就是想问问2018盗窃罪一审判决书格式。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
(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入户盗窃是不是就是盗窃,盗窃是不是属于盗窃罪?
[律师回复]
一、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入户盗窃行为如何认定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笔者认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入户盗窃”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最高人民在《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作出了一定的修改,其中明确规定,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如今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盗窃罪中盗窃方式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