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新修订 |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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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权利行使在一些情况下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比如,当我们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害以及消除危险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还有,不动产物权和已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另外,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的情况,同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此外,法律明确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也不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范围内。
什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什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哪些事项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

在下列情形下,权利人的诉求将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请求停止侵犯、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行为;

(二)对于不动产以及已进行登记的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

(三)请求支付抚养赡养扶养费用;

(四)依照法律规定被明确排除在诉讼时效适用范围之外的其他诉求权。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什么行为不受刑事诉讼时效限制

不受刑事诉讼时效限制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二是被害人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这些情形之所以不受时效限制,是因为它们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追诉不应因时间流逝而被轻易忽视,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判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三、什么属于诉讼时效的例外情况

诉讼时效的例外情况主要有: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例如,债权人债务人催要欠款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债务人书面承诺还款。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中断。这是法律赋予权利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

这些例外情况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诉讼时效的经过而导致其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但需注意,每种情况的具体适用条件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民事权利行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有: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以及法律明确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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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无效合同受诉讼时效限制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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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反诉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我国《合同法》没有对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做出明确规定,其
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而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有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不予支持的规定。故我们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理由如下:
1、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含义及性质角度分析
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当时效届满时,人民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在进行保护的制度。从其性质上讲是以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为前提,旨在维护既有事实状态,稳定现有即成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的制度。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一年”的相关规定,从表面上看与诉讼时效的立法导向和性质类似,但是不等于说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旨在保护既有事实状态的规定在民法中还是较为常见的,例如善意取得制度、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制度等等,不能因为立法导向类似就将两种制度混为一谈。
分析诉讼时效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保留权,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人民核实后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公力救济止步于此。但是从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但书中,即“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在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同时,该条规定还赋予了人民对无效合同“调整”的权利,即仍保留公力救济途径。
2、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上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关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期间”规定的一年、
第七十五条关于“撤销之诉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间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关于“提存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间”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第七条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由上述条文及民法理论我们看出,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只适用于请求权中的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等,而并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等)与占有保护请求权。
依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分为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其中,形成权又可以分为单纯形成权和间接形成权。单纯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多数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而间接形成权,又称形成诉权,指需要通过或者仲裁机关行使,才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等就属此类形成权。因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需要通过行使,才能确认合同的效力,属于间接形成权,所以并不适应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性质确定后,就“确认合同无效”有无诉讼时效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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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一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扩展资料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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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告罪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亲告罪受诉讼时效限制。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的规定中,在牵连犯中,前面的犯罪行为会被后面的犯罪行为中断而重新计算。如果行为人先后犯两罪,如果前罪已经到期,后罪没有到期,则只追诉后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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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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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关于物权有部分情形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对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有:请求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的物权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支付赡养费和赡养费的;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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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朋友的妹妹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是属于伪造的合同,认定了合同无效,伪造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律师回复]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时效
  二、合同法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何谓诉讼时效,在《合同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学理上对诉讼时效有多种表述,一般可以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概念是: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时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第二类概念是: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3.《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权利被侵害”是一个事实判断,具有客观存在性。权利和侵害的含义是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基础。
  
4.权利主要包含五个因素:一是利益。一项权利的形成,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是由于利在其中。二是主张。一种利益若无人对它提出主张和要求,就不可能成为权利。首先要有人对这利益提出主张,以明确利益的主体,进而要求实现这个利益。合同领域中,则要向对方提出要求,如要求对方何时付款。合同中有约定付款时间的,是权利人预先在合同中提出了要求;没有约定时间的,则需要提出要求。三是资格。提出利益要求要有所凭据,其也是法律对某种权利的承认,如自然人享有的人身权、健康权、生命权等。四是力量。包括权威和能力又法律来赋予权威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为法律权利,利益等因有了法律保护而产生权威,使人不得侵犯。同时权利主体还要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即诉讼行为能力。五是自由。通常指权利主体可以按照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胁迫,权利上的自由是权利人按其个人的意志去行使权利或处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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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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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员工进公司一直在加班,但是公司没有给加班费,要去诉讼,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加班费追索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律师回复] 劳动者追索加班费的时效并没有限制
一些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均裁(判)决劳动者只能追讨两年内的加班工资,认为超过两年部分已经失去时效。但对于加班工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设定两年的保护时效。只有在劳动者没有举证又无法查证的情况下,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才一般不予保护。
有两年限制的不是时效,而是举证的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鉴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故劳动者实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以两年为限。两年以上的劳动报酬,并非不可追索,但需以用人单位没有异议为限。也就是说,申请仲裁之日起两年内的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两年以外的由劳动者承担,并且以用人单位予以认可为条件。
如果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加班费权益的,
同样可以追索在职期间的所有加班工资,但是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同样由用人单位承担两年之内的工资支付举证责任,劳动者承担两年以外的工资发放举证责任,且需得到用人单位认可。
因此除企业必须妥善保存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的资料,以备举证所需之外,劳动者也应及时、积极的追索加班工资,否则很可能会面对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此外,劳动者在保留与加班有关证据的同时,还应严格按照解释中规定的条款在仲裁时效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自己的权利仍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得以最终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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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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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保险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为什么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限: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的诉讼时限: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知识拓展: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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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时间是怎么算的
[律师回复] 诉讼时效是民法的概念,但其主要在民事诉讼中运用。要在民法上发生丧失时效利益的结果,在民事诉讼中就须先做出已逾诉讼时效的判断。《民法通则》共有七个条文规定了诉讼时效的长短、起算、中止和中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又用18个条文作了规定。后来,针对人民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就疑难案件的请示,最高人民又在其司法解释和批复中对此问题有若干补充规定,基本上解决在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但仔细分析,关于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包括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等实际上并没有做出的规定。关于此问题,理论上认识不一,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处理意见。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争议
  (一)学术界的不同观点
  审判实践中确认合同无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以合同有效为由,主动审查确认合同无效;另一种是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学者之间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  否定说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合同有效和无效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规定。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实行的是国家干预原则,不论当事人是否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和仲裁机构均应主动审查并确认合同无效,而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时,由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也有权在任何时候请求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合法的经济秩序,保护交易的安全。如果认为确认合同无效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则必然使违法的合同经过一定时间便可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的利益也将变成合法的利益,这显然与无效合同的立法宗旨和目的不相符。
  确认合同无效不应受诉讼时效限制,主要有以下两种表述。一种明确提出,确认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另一种表述是将绝对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相对比,认为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由于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主张该行为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肯定说认为,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而被确认无效,合同当事人对于其行为的违法性或被欺诈、胁迫是明知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确认合同无效同样具有诉讼时效。如果对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不加以时间上的限制,那么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关系就有可能永远处于悬而未决的不安状态,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进而主张对于主张合同的权利,应该有一个期限的限制。肯定说认为,如果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则必然存在已履行多年的合同仍可恢复到订立合同之初的财产状况的现象。这显然不利于维护民事财产流转关系的稳定,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因此,确认合同无效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也有人认为,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它的不同的法律效果和具体请求权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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