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负债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之际,对所背负之债务进行分割,必须依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若此笔债务属于夫妻二人之共同债务,则通常应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举例来说,当夫妻联名签署或有任一方于事发后予以承认并确认为共同意志表达者所负担的债务,再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皆属此类。
然而,若债务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表达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有遗产离婚遗产如何分配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遗产分配,需区分遗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若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若是婚后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先析出配偶应得的份额,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遗产分配通常遵循遗嘱优先原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有房产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
在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除另有约定外,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应从婚后房产总价值中减去购房时的价值来计算。例如,购房时价值100万,婚后房产价值变为200万,增值部分即为100万。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中属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共同还贷占总房款的比例来计算,未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仍归购房方所有。具体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离婚时,债务分割需视情况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担,如联名负债或事后确认的。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负债也属共同。但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负债非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其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