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之情形。包庇罪乃针对明知犯罪者,仍为之提供藏身之处或财物资助其潜逃或作伪证以包庇之行径。在特殊情境中,若有众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包庇罪犯之行为,如共同谋划并分工协作实施包庇行为,则有可能触及到共同犯罪问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共同犯罪系指两人以上基于共同故意所实施之犯罪行为。对于两人以上因共同过失所致之犯罪,并不作为共同犯罪论处;但对其中应承担刑事责任部分,应根据各自所犯之罪作出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包庇罪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必须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故意予以包庇;客观上实施了包庇犯罪人的行为,如作假证明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等。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主体需二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与他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二者区别在于,包庇罪是单独的犯罪行为,只是对犯罪人进行包庇;而共同犯罪是数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各犯罪人在犯罪中都有积极的作用和故意。
三、包庇罪是否属于共同犯罪?
包庇罪通常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予以包庇即可构成。在通常情况下,包庇罪的行为人与犯罪人之间不存在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情形,只是在事后为犯罪人提供帮助。但如果事前通谋,事后予以包庇的,则构成共同犯罪,应以共同犯罪论处。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包庇罪属于或不属于共同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包庇罪中,若多人明知犯罪者仍共同策划、分工包庇,如提供藏匿、资助潜逃或伪证,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据《刑法》,共同犯罪需两人以上共谋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属此列,但各过失者应分别担责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