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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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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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伤者伤残等级赔付责任归属要依具体案情分析。机动车间碰撞,过失方按责任比率承担赔偿义务,双方有错则按过错程度分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担责,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
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一、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伤者伤残等级赔付责任的归属,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详细辨析。

通常而言,若事故属于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所致,则根据事故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率,由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而在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则需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高低,合理分配赔偿责任

若事故系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之间产生,则机动车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也存在过错,则可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详细内容 鉴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身体伤害状况,我们按照受伤程度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十个固定等级,每一个等级都对应着特定的伤情表现。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损伤的等级。

比如,根据法律规定,一级伤残通常指的是由于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的损伤引发的残疾状况;二级伤残则主要涉及头面部的损伤带来的影响;而对于三级伤残来说,这包括了脊柱胸段的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以及呼吸功能严重障碍等复杂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之标准是什么 针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伤残级别赔偿事宜,其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首先将被判定为一级伤残的受害者,其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应依据上一年度城镇常住人口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人口人均纯收入这两项数据中的较高者进行计算,之后在此基础上乘以二十年,最后再用百分之百作为系数加以计算;而二级伤残的受害者,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则须根据前述步骤中所得到的数据依据,除以十,换算为整数后再乘以百分之九十的系数;以此类推,直至九级伤残的受害者由于所受伤害程度较轻,故只需乘以百分之二十即可得出赔偿金额;而十级伤残的受害者,因其伤势最轻,故所需的赔偿金额也最低,只需要乘以百分之十便能计算出最终结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了解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由谁承担责任后,我们还得清楚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在确定赔偿责任方之后,如果责任方拒不赔偿怎么办?这时候受害人需要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或者当存在多个责任方时,赔偿的比例如何划分?这些都是在实际处理交通伤残赔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棘手情况。如果您对这些在交通伤残等级赔偿责任确定之后衍生出的问题仍有疑惑,或者想要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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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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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等级鉴定费用由谁负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如果医药费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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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一个朋友不小心受了工伤,现在想要申请工伤鉴定。不知道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呢
[律师回复]
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二、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 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3) 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有效期为1—2年。”
从上文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要是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的话,那么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这笔费用,要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没有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话,则这部分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在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下,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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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伤残等级给多少钱,怎么计算?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谢谢!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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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费用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在现代社会,工伤事故频繁,经济损失赔偿成为焦点。进行伤残鉴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若雇主未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及鉴定费用。若已购买足额保险,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员工或其亲属发起鉴定,需先垫付费用,后再从赔偿中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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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十级伤残的赔偿是由谁来承担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报工伤,认定后在做伤残鉴定,在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用人单位、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标准为,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劳动。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我的朋友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不知道能不能申请赔偿,想问问工伤伤残等级由谁鉴定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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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等级鉴定费由谁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车祸伤残等级鉴定费由谁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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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致人伤残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车祸致人伤残由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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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由谁发?七级伤残发几个月?个人老板还是社保机构?
[律师回复]
一、伤残津贴支付主体
1、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
五、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伤残津贴支付条件
1、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职工被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
3、一至四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三、伤残津贴计算标准
(一)按月长期享受
1、1-6级伤残依次分别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一次性享受
一般限于外省农民工,看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制定的地方规定。
综上可知,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的职工,如果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伤残津贴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购买的话,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承担。要是职工是
五、六级工伤伤残的话,那么不管是否购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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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评定费用由谁付?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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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三等乙级伤残等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三等乙级伤残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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