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能否和解处罚

最新修订 | 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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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寻衅滋事案件情节较轻时可能通过和解影响处罚。寻衅滋事是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行为,若侵害个体权益且危害后果不严重,双方自愿和解后司法机关量刑会考虑从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时和解不能免刑责,只能从轻考量。对于寻衅滋事治安违法,和解减轻处罚作用更明显。
寻衅滋事能否和解处罚

一、寻衅滋事能否和解处罚

寻衅滋事案件若情节较轻,是有通过和解来影响处罚的可能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寻衅滋事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行为

倘若犯罪行为主要侵害的是个体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且未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加害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赔礼道歉等和解举动后,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然而,要是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即便存在和解情节,也未必能免除刑事处罚,仅仅能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考量因素而已。

不过对于寻衅滋事的治安违法行为,和解的积极作用会更加显著,或许能减轻治安处罚的程度。

二、寻衅滋事能判缓刑

寻衅滋事能否缓期执行刑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寻衅滋事罪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若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便有资格申请缓刑

然而,请务必注意,当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极端恶劣,如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先前曾多次实施过类似的犯罪行为等情况出现时,缓刑的申请可能将不能得到许可。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寻衅滋事能取保候审

对于涉及到寻衅滋事罪名的嫌犯或被告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主要依赖于他们是否符合中国刑法诉讼法中所确立的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若嫌犯在狱中并无产生任何社会负面影响、不会对诉讼程序造成阻碍,抑或是存在其他特定法律情形(例如身体残疾等),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有权准许取保候审。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里仅指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寻衅滋事案件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而具体的审批结果还需依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探讨寻衅滋事能否和解处罚时,我们要明白这其中存在多种复杂的情况。寻衅滋事如果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是有可能达成和解从而减轻处罚的。然而,要是寻衅滋事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涉及到多人受害或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等恶劣情况,和解并不能完全免除处罚,司法机关仍会依据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那么你是否遭遇过寻衅滋事相关的事件,或者担心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应对呢?如果对寻衅滋事和解处罚的条件、限制或者后续的法律程序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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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分治安寻衅滋事和刑事寻衅滋事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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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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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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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与刑事寻衅滋事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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