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书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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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收到判决书后无法偿还债务有多种处理办法。一是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和解),要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诚意。二是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司法救助,但标准和程序严格。三是若对判决有异议,上诉期内可上诉,上诉期过了符合法定事由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收到判决书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一、收到判决书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若收到判决书后无法偿还债务,有以下处理办法。

其一,可与债权人协商,看能否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此在法律范畴内属于和解。

向债权人阐述自身经济状况与还款诚意,以获取其理解。

其二,若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司法救助,像生活确实艰难且无力履行债务的情形,但司法救助的标准和程序较为严格。

其三,倘若对判决本身有异议,比如觉得判决认定的事实有误或法律适用不当,可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若上诉期已过,可尝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的启动较难,需有新证据或原判决存在严重错误等法定事由。

二、收到判决书后多久提交上诉状

倘若当事人对审理案件的县级人民法院所作出来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那么他们有权利在判决书正式送达到他们手中的第十五日起,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同样地,如果当事人对于审理案件的同一县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裁定存在不满之处,他们也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到他们手中的第十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三、收到判决书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通常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判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就可申请。

从生效日期方面来看,民事一审判决书送达后的15日内,当事人未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裁定送达后的10日内,当事人未上诉的,裁定生效;二审判决书、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需注意,申请强制执行需在法定时效内提出,此时效一般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当我们在探讨收到判决书无力偿还怎么处理时,要知道这其中存在多种情况和应对方式。如果是因为暂时的经济困难而无力偿还,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同时,要注意积极配合执行法院的相关工作,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力偿还,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请求适当调整还款安排。那么你是否正面临这样的困扰,不确定自己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呢?如果对于收到判决书无力偿还后的具体操作、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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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交通事故,判决书已下达,无力赔款,会被拘留吗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交通事故判决书已下达无力赔款会被拘留吗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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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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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判决书已下达, 无力赔偿, 会被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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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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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多久收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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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离婚判决书与判决书的区别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律师回复]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调解书的区别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判决书是人民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1、离婚调解协议生效时间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 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3、特殊情形 (1)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或上诉人民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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