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授予的

最新修订 | 2025-01-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当债务人逃避偿债义务,恶意忽视或延期执行特定债权致债权人实质损失时,债权人可诉请替代执行相应债权,但专属债务人身心、尊严等个人权利的债权除外。行使代位权有条件限制,包括债权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超履行期且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等,且需经司法程序审查批准。
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授予的

一、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授予的

债权人若想行使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立足于以其自身名义展开。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若债务人为逃避债权偿付义务,恶意忽略或延期执行其应当清偿之特定债权,导致债权人产生实质性损失时,此时,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提交诉请,请求允许自身得以替代债务人执行其相应的债权。

当然,对于纯粹专属债务人身心健康、尊严以及其他个人权利等方面的债权则不在此列。

行使代位权应具备特定且严谨的条件限制,如要求债权人得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债务人需存在明显怠慢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

此外,债务人本身所具有的债权已经超过履行期限

最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还需要对债权人造成显著的经济损失方可。

在实际应用的法制环境下,行使代位权这一权利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进行审查和批准,以确保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行使的

债权人关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这是因为,在特定情况下,债务人可能不会主动积极地行使他们所享有或应有的对第三方的法律权力来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无疑会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他们对第三方的相关权利。

举例来说,假设甲欠乙一笔债务尚未偿还,丙也欠甲一笔债务同样未能按时归还,然而甲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向丙追讨,在此种情况下,乙便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向丙提出索要债务的请求。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所能涉及到的范围仅限于其自身的债权。

此外,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必要费用,都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如果债权人针对次债务人发起的代位权诉讼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理并被判定为代位权成立的话,那么次债务人就应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三、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吗

代位权,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当债务人出现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的情况,并且这种行为已经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去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这就是代位权的基本含义。

在实际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有一系列法定条件需要满足的。

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这是基础;

债务人得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该行使权利的时候却不积极行使;

并且这种行为确实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

而在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上,是以债权人自身的债权为限的,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同时,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负担的。

总的来说,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明确是债权人,并且是以债权人自身的名义来进行相关操作的,这就是代位权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当我们明晰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授予的问题后,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问题,一般来说,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另外,代位权行使的费用承担也是关键,通常由债务人负担。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关于代位权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十分复杂。倘若你对代位权行使范围的具体界定、费用承担的特殊情形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授予的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2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锡135****691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411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93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正确代理权的授予
委托代理授权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书面授权应明确代理人信息、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如授权不明,代理人需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形式有三种: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基于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由法院或相关部门指定,适用于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委托代理则基于委托人委托,广泛用于民事活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正确代理权的授予
委托代理授权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书面授权应明确代理人信息、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如授权不明,代理人需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形式有三种: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基于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由法院或相关部门指定,适用于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委托代理则基于委托人委托,广泛用于民事活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你好,我是一名公司的副总,最近代表公司再签一份合同,询一下以自己名义代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具体条文如下:
第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以自己名义代签合同的法律后果相关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驰名商标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驰名商标的授予条件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代理人应履行哪些义务,授权范围外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代理人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

2)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3)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

4)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5)代理人负有向被代理人报告的义务。

6)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由此看来,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外的代理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驰名商标的授予条件是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驰名商标的授予条件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儿子离婚后就把我可怜的小孙女扔给我,作为父母他们谁都不管孩子,抚养费也不给,孩子就要上学了,靠我微薄的退休金带孩子越来越吃力,我想起诉法院强制执行,问问我该起诉谁?隔代抚养费的诉讼主体是谁?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么?
[律师回复] 以下是抚养费纠纷诉讼主体是谁的答案:
法律为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而赋予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权利,这种做法固有其合理性,但尚不够完善。权利人只有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才享有诉权,而原离婚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不足支付时,应由义务方对义务的承担进行重新约定,而作为权利人的子女,其抚养费只要有一方在支付,其权利就未实际受到侵害。进一步说,只要抚养子女一方仍在履行抚养义务,当原定抚养费不足支付时,应赋予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以诉权,因为新情况的出现是要求变更抚养费,这种变更属于对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条款的变更。
其次,当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之给付义务时,申请执行的主体为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可见,诉讼主体和申请执行的主体前后并不一致。
最后,若所有增加抚养费案件均要求子女另行起诉,也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甚至耽误其正常的学业或生活,且当子女作为诉讼主体时,往往引起子女与被起诉方的敌对关系,破环原本和谐的亲情关系。这一立法设计不利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保护。
综上,只有当父母双方均不履行抚养义务时,让子女作为原告,起诉要求父母双方或任何一方支付抚养费,才是最为理想的做法,而且也符合权利救济的法理。
以上是隔代抚养费的诉讼主体是谁?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么?问题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驰名商标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驰名商标的授予条件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代位权是以谁的名义授予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