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5-01-3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额无固定标准,主要依土地年产值、区位、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土地补偿费按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需安置农业人口数量,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每公顷最高不超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省级规定,具体补偿需结合当地实际和法规,征收时要依规保障农民权益。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

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金额,那可没有个固定不变的标准。它主要是根据土地的一些情况来综合确定的,像是土地的年产值,还有土地所在的区位,以及土地的用途之类的因素。

一般来讲,土地补偿费,是按照那被征收的耕地在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算的,大概是六到十倍。而安置补助费,得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那被征收耕地之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不过,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可不能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那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具体到每一块集体土地的补偿金额到底是多少,就得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还要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行。毕竟不同的地方,土地的情况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所以补偿金额也会有所差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征收集体土地的时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来操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流程法律是怎样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流程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告知征地情况,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其次是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等进行调查,调查结果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确认。

然后是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对补偿标准等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接下来是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

获批后进行征地公告,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等内容。之后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涵盖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最后是支付补偿款,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将收支状况向成员公布。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定标准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定标准包含多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该费用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倍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此外,征收集体土地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当探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时,我们会发现这背后还有不少关联要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额确定后,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就显得尤为关键,是按人口分配还是结合土地面积等因素,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而且,若对补偿金额存在异议该如何解决也是重要问题。你是否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面临这些困扰?倘若你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补偿异议处理等还有疑问,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尽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补偿标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常州180****94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65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9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94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65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9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94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65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9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0浏览 2024-06-27
朋友想知道土地征收的流程,不知道是什么,所以现在想咨询集体土地征收流程一般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的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br/>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  <br/>一: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必须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征用耕地的,还应当有耕地补偿方案。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以下的人民政府和开发商(建设单位)都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也不能买卖土地。征收土地的具体程序如下:<br/>  <br/>二:征地公告(也叫“告知征地情况”):<br/>  <br/>1:首先由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拟定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br/>  <br/>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br/>  <br/>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br/>  <br/>4: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后,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征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br/>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br/>  <br/>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br/>  <br/>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br/>  <br/>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br/>  <br/>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br/>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还应当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附本等有效证件在公告的期限内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如农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乡镇企业或其他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也包括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耕地、林地、草原等取得承包经营权的,都应当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供的证书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核实。防止造成重复或遗漏,对土地权属有纠纷的,应先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处理,后确定补偿登记。<br/>  征地补偿登记除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外,还应当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地上物进行清点,并依法进行登记。包括因征地而受到破坏的其他土地上的设施也应当进行登记,以便能确定恢复或补偿的办法。<br/>  没有按照以上程序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  <br/>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br/>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br/>  <br/>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br/>  <br/>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  <br/>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  <br/>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br/>  <br/>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br/>  <br/>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br/>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br/>  凡是没有按照以上法律程序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br/>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征地农户在公告的期限内持相关批文和原土地权利证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用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br/>  征地纠纷的解决办法:<br/>  <br/>1:如果他们没有按照以上程序依法征地,就属于违法占地行为,你们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6条、第67条的规定,对违法占地,违法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土地所有权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依法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br/>  <br/>2:如果他们已经按照以上程序征地,你们只是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和安置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的规定,你们可以请求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请求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241浏览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
10w+浏览2023-09-14
集体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集体征用土地怎么补偿,是根据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倍数来进行综合的认定的,因为征收土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规定,应当即予公平的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的标准还是需要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确定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集体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集体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可以看看征收方给予的补偿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要是不符合法律标准的话则可以拒绝征收。
42浏览 2024-09-06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br/>一、发布征地通告。<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br/>二、征询村民意见。<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br/>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br/>五、征收土地公告。<br/>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br/>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br/>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br/>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br/>九、土地补偿登记。<br/>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br/>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412浏览
兰州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10w+浏览2023-09-22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多少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1浏览 2024-06-12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br/>一、发布征地通告。<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br/>二、征询村民意见。<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br/>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br/>五、征收土地公告。<br/>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br/>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br/>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br/>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br/>九、土地补偿登记。<br/>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br/>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454浏览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10w+浏览2023-09-26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规定
(1)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私人不得拥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必须依法给村民,就算没有合同,只要有实际产生了相关租赁,可以视为存在协议,这是国家对于农民问题的优惠政策。
47浏览 2024-06-24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br/>一、发布征地通告。<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br/>二、征询村民意见。<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br/>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br/>五、征收土地公告。<br/>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br/>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br/>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br/>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br/>九、土地补偿登记。<br/>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br/>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344浏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10w+浏览2023-09-22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法规规定》明确了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的方法和标准。补偿费用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按每平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依据临时居住条件按人口数量按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制定,且不得随意变更。
27浏览 2024-04-08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br/>一、发布征地通告。<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br/>二、征询村民意见。<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br/>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br/>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br/>五、征收土地公告。<br/>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br/>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br/>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br/>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br/>九、土地补偿登记。<br/>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br/>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369浏览
集体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0w+浏览2023-09-0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补偿多少钱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5****21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1****62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501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5****21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1****62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501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5****21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1****62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501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