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
对于再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等,以及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财产且未明确只归一方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一方在婚前有房产等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其个人所有。但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添附等行为,增值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总之,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二、再婚后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扶养关系”一般指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或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
若继父母对继子女长期提供生活照料、教育费用等,形成了抚养事实,那么继子女就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如果继父母立有遗嘱明确排除继子女继承,那么继子女就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其财产。不过,继子女仍可主张其对继父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适当分得遗产。
三、再婚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后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首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对于再婚后共同购置、积累的财产,按上述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若无特殊约定,应均等分割。但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在分割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再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诸多因素。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等,婚后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也在分割范围内。在处理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例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存在抚育子女等付出较多的情况,可能会适当多分。而且,若有婚前财产协议等特殊约定,也会按协议执行。对于再婚后离婚财产分割,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财产隐匿、转移该如何应对。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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