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差处理如下:
首先,若合同有约定,依约定处理。
若合同未约定: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将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返还买受人。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权在哪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若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协议,按照协议确定管辖法院。若没有管辖协议,则适用法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涉及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交付、产权登记等行为往往与不动产所在地紧密相关,这类纠纷通常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若仅涉及单纯的价款支付、违约金等金钱给付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三、商品房买卖纠纷管辖地是哪
商品房买卖纠纷管辖地的确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若该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不动产纠纷往往与不动产的物权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紧密相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查明案件事实、进行现场勘查等。
若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范畴,合同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无协议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探讨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如何处理时,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常见处理方式。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那解除合同后已付房价款及利息该如何返还?若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那这部分面积产生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又该如何界定?对于这些进一步的疑问,您无需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在商品房面积差情况下的各项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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